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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年消费百万的顾客当“傻子”:一名年消费百万的高端会员在商场购买了1万多元的童装

拿年消费百万的顾客当“傻子”:一名年消费百万的高端会员在商场购买了1万多元的童装,事后才发现,自己本可以享受5折优惠,却因店员“隐瞒”而全额买单。顾客直呼:我有钱就该当冤大头吗?

据报道,6月1日,浙江杭州,一名高端会员在商场Gucci门店购买了一万多元的童装。

结账后,她才意外得知:按照自己的会员等级,这批童装本可以享受5折优惠。

然而,在整个购买过程中,店员从未向她提及这一优惠。

也就是说,她多付了5000多元。这名顾客找到门店理论。

门店的回应让她大跌眼镜,不是道歉、不是退款,而是让涉事店员自己把这一万多元的衣服买下来,再送给顾客。

事件曝光后,门店最终作出了调整:同意退款,但不需要顾客退货。

这起事件,看似是“门店内部管理问题”,实则已触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一,店员隐瞒优惠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店员明知顾客是高端会员、可享5折优惠,却故意隐瞒,导致顾客多付了5000多元。这一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第二,隐瞒优惠诱导消费,可能构成消费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退一赔三”)。

如果消费者追究到底,门店可能面临“退一赔三”的处罚——退款1万多,再赔偿3万多。

第三,门店“让店员买下”的做法,是企业转嫁责任的典型表现。

店员隐瞒优惠,固然有错。但门店作为管理方,有责任对员工进行培训和监督。将损失全部转嫁给店员,让店员以个人工资“买下”货物,这种做法虽不违法,却有推卸管理责任之嫌。

门店为这一单,损失了货品,更损失了顾客的信任。而那位顾客,虽然大度地表示“不追责”,但今后还会不会在这家店消费,恐怕要打个问号。

一次“隐瞒优惠”,看似帮门店省了5000多块钱,却让门店失去了宝贵的顾客信任。这笔账,怎么算都是亏。做生意,靠的是诚信,不是套路。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