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没料到,这一脚踏出家门,就再也没能活着回来。
谢某某走进桐梓县人民医院急诊科的时候,是10月3日13点39分。他35岁,当天在办婚礼,中午觉得喉咙痛、恶心、浑身没劲,心口一阵一阵发慌。
家里人想着医院就在旁边,去挂个水就能回来,外头酒席还摆着,宾客等着敬酒。门诊输液卡上写的诊断是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感染,用的药是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维生素C和氯化钾,13点52分开始静脉滴注。
家属后来跟记者说的是另一条线索。谢女士说,弟弟进医院时喉咙痛、呕吐完感觉心慌乏力,“这些症状都有跟医生讲”。
输到第二瓶的时候出了突发情况,人被推进抢救室,16点09分被宣布死亡。从走进急诊大厅到被盖上白布,满打满算两个半小时。
这件事在法律程序上走得比家属预想的要快。死亡当晚,桐梓县卫健局就和家属一起封存了病历和药品。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写得很清楚,封存病历要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第二十五条专门针对疑似输液、用药引起不良后果的情形,要求医患双方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
同一天晚上,家属和县医院共同委托了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对死亡原因进行鉴定。这个机构2005年经重庆市司法局审核登记成立,法医病理鉴定是它的核心业务之一,年均鉴定量在5000例左右。
封存和委托尸检只是程序的第一步。第二十六条规定,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应当进行尸检,具备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到7天。10月4日尸检做完,报告要等一到两个月。
这两个月里,家属能拿到的只有封存清单上的物品目录,死亡原因、药物反应还是病情本身急转直下,都还是空白。谢女士说家人赶到医院时警察已经在了,医院表示需要尸检,弟弟的遗体目前在殡仪馆。
这个案子里有一个细节让家属一直放不下。家属发现输液区上方有个摄像头,要求院方提供监控记录,院方告知该监控未投入使用。
走廊有监控,大厅有监控,偏偏输液区那个位置没开。人是在挂水过程中出的事,那段最关键的影像没有留下来。
缺少视频记录意味着输液期间发生了什么、护士什么时候巡视过、异常反应是几点几分出现的、抢救是谁先发现的,这些只能靠封存的病历和当班医护的陈述来还原。
左氧氟沙星本身也不是一个没有前科的药。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2009年第22期通报中专门警示过这个品种的严重不良反应,2013年第56期又第二次通报。
2012年全年,数据库收到左氧氟沙星注射剂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报告1431例,过敏性休克排在严重病例首位。
药品说明书要求一旦出现过敏反应立即停药并启动肾上腺素、扩容、气道管理,同时持续监测血压心率血氧饱和度。
公开信息还显示,桐梓县人民医院系一家三级综合医院,开办资金1.6亿余元,但该院目前已被限制高消费,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涉案金额达7435万元。
这些信息与谢某某的死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家属在等待鉴定结论的两个月里,这些记录很难不被翻出来反复看。
一个35岁的男人在自己婚礼当天走进医院,两个半小时后躺进了殡仪馆的冷柜。鉴定报告出来之前谁都不能下结论,但那些该问的问题已经摆在那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