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罗女士在公司干得挺稳,每月固定拿8800。怀孕后按流程报备,没几天工资就掉到2500,理由是业绩不达标。她拒绝签字确认降薪,跟着就被公司辞退。公司一口咬定处理跟怀孕无关,对所有人一个标准。事情曝光后,一堆职场女性说这种套路早就见惯了。
罗女士上班从不迟到早退,分内的事没让人挑过大毛病。她清楚自己年纪不小了,再不要孩子,往后生育的风险一天比一天大。
既然怀上了,她也没藏着掖着,按公司人事流程第一时间报备了。她当时想得挺简单,自己规规矩矩做事,程序一步不少,公司总不会为这事难为她。
现实甩了她一巴掌。报备没几天,工资条就变了样。原本每月稳稳当当的8800,直接缩水成2500。
连原来的三分之一都不到。
罗女士去问,公司回复特别干脆,说她最近业绩考核不达标,按绩效制度只能发这么多。
罗女士一听就不干了。平时工作啥样自己心里有数,业绩从没出过大问题。怎么刚报完怀孕,考核就突然不行了。
会说的不如会听的,这点弯弯绕傻子都看得出来。
公司让她在薪资调整文件上签字,她没签。这字一签,就等于认了那个莫须有的考核结果。
可没等她继续掰扯,公司动作更快。辞退通知直接甩到她面前。
从头到尾公司就咬住一个说法。降薪和辞退跟怀孕没有半毛钱关系,纯粹是业绩考核不合格,制度对所有人一视同仁。
听着挺像那么回事。
但时间线摆在那儿。报备怀孕之前啥事没有,报备之后考核不合格、降薪、辞退,一套组合拳不到半个月全打完。
你说这是巧合,那这巧合也太配合公司了。
罗女士自己说了,她拒绝的是那个莫名其妙的降薪,没同意签字。结果公司连协商的机会都不给,直接把人开了。
这事被爆料出来之后,评论区不少职场女性说太熟悉了,自己身边就发生过差不多的事。
说实话,这在职场里不算新鲜。很多公司一知道女员工怀孕了,就变着法子调岗降薪,目的就是逼人自己受不了主动提离职。
为啥要逼人自己走,因为公司自己开掉孕期员工要赔钱。员工自己提离职,公司一分钱不用多掏。这笔账公司算得门儿清。
而且他们基本不会明着说因为你怀孕了所以开你。都是拿业绩不达标、岗位调整、不能胜任这类看着挺正规的理由来包装。
打工人想证明自己是因为怀孕被针对,得花大量时间搜集证据。聊天记录、考核文件、工资流水、录音,一样不能少。普通人上班都忙得要死,哪有精力跟公司耗。很多女员工最后就是咽下这口气自己走了。
公司赌的就是这个。
从法律的角度说,罗女士这事公司操作空间很小。
《劳动合同法》第42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公司不能随便用不能胜任、客观情况变化、经济性裁员这些理由,把怀孕的女员工开掉。
公司如果想证明自己不是针对怀孕,得拿出实打实的证据。
考核标准什么时候定的,有没有提前告知员工,员工有没有签字确认,平时考核记录全不全,其他员工不达标的处理方式是不是一样。
这些证据拿不出来,光靠一张嘴说一视同仁,在仲裁庭上根本站不住。
罗女士在报备怀孕之前业绩从没出过问题。这个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本身就够让人起疑的。公司想撇清跟怀孕的关系,光说没用,得证明。
证明不了就是违法解除!
按法律规定,违法解除的要向员工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罗女士月工资8800,双倍赔偿算下来不是小数。
这事最让人生气的不是某个公司有多坏,是这种操作已经成了半公开的潜规则。
公司为了省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工成本,连最基本的体面都不讲了。女员工怀孕是法律明确保护的事,又不是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想不承担这个责任,就拿业绩说事,拿考核当遮羞布,最后连流程都不走全就把人踢出门。
公司拿不出过硬的证据,基本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赔的钱往往比老老实实承担用工责任还多。
公司算来算去,最后算的是自己的账。
罗女士已经走了劳动维权流程,后续结果等官方消息。
就目前这些信息来说,公司能赢的概率不大。
法律对孕期女职工的保护是明确的,不是随便编个理由就能绕过去的。
你觉得这种刚报备怀孕就被降薪辞退的操作,算不算变相逼退?
信源:百姓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