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鸿体育资讯网

广西南宁,一女子要卖婚前买的30多平公寓。挂中介后,房屋以16.7万价格卖给一男

广西南宁,一女子要卖婚前买的30多平公寓。挂中介后,房屋以16.7万价格卖给一男子。女子收10000定金,约好中介费由男子承担。不料,女子还清房屋贷款后,发现这套房子划为学区房了,市值29.2万,她卖便宜了。丈夫说啥不让她卖,女子通知男子房子不卖了。男子怒了,提起仲裁,跟女子索赔17.3万元,包含双倍定金、中介费、维权开销,还要求女子把12.5万元差价给他。女子也不是吃素的,她一口咬定,男子就是中介经纪人。因为她说不卖房了,男子12天后才缴纳中介费和办证相关费用,时间压根不对。律师一调查,发现了大问题。

刘女士手里有套婚前买的30多平小公寓,平时基本用来收点租金,最近想着把它变现,就找了当地的房产中介把房子挂了出去。

很快,就有个买家王先生找上门,双方谈妥总价16.7万,刘女士收了对方1万块钱的定金。

但他们提前说好了,后续的中介费、过户办证的所有费用,全由王先生自己承担。

签完合同之后,刘女士就去银行把这套公寓剩下的房贷全部结清了,准备配合买家走后续的过户流程。

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当地学区划分出来了,她这套小公寓直接被划进了热门学区。

女子懵圈了,这样一来,同小区同户型的房子,市场价一下就涨到了29.2万。

等于她之前签的价格,直接比现在的市价低了12.5万。

丈夫知道这事之后,坚决不同意她再按原价卖房,刘女士权衡了好几天,在5月17号正式通知买家,这套房子她不卖了。

本来以为大不了双倍退定金,这事就能了结,没想到王先生直接向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张口就要刘女士赔17.3万。

这笔赔偿,包括双倍返还定金、承担中介费和他维权花的钱。

同时,王先生还要求刘女士补上12.5万的房屋差价,说这部分是合同正常履行之后,他本该拿到的增值收益。

刘女士在核对材料的时候,越看越觉得不对劲,自己5月17号就明确说了房子不卖了,王先生居然拖到5月29号才去交中介费和办证的相关费用。

这很不正常,按理说,买房的人不可能在明知道交易要黄的情况下,还拖10几天才去交这些钱。

她找律师帮忙一查,发现这个买家居然和对接她房源的经办中介是同事。

还有路人拍到过,他俩一起带别的客户去同小区看房。

刘女士去找中介门店,对方只承认经办的女中介是自己店里的员工,咬死了说买家不是他们的经纪人。

中介还说,哪怕是别的中介,也有资格买平台上挂牌的二手房。

之后,不管是买家、经办中介还是所属的平台总部,全都闭嘴了,不肯再回应这件事。

刘女士已经把相关证据提交给相关部门,投诉对方违规操作,相关部门已经正式受理,这起仲裁案件目前还没出最终结果。

山东济南也有位业主,挂牌出售一套老破小,中介以120万的价格撮合交易,业主收完定金后发现,买家就是该中介门店的店长。

对方早就提前得知这套房子要纳入城市更新范围,后续拆迁补偿能拿到210万,业主起诉后法院认定中介隐瞒关键信息,最终双方解除合同,业主仅退还定金无需承担差价赔偿。

在我看来,这件事里没有哪一方是完全占理的,卖家签完合同看到房子涨价就反悔,本身肯定是违约,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

但如果最后查实,买家真的是经手这套房源的内部中介,那性质就完全变了,相当于利用自己掌握的学区规划信息,故意瞒着卖家压价收房,吃信息差的差价。

很多房产中介的操作空间太大,卖家根本摸不清真实的市场行情,很容易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低价收走房子。

这种利用职业便利薅客户羊毛的行为,本身就违背了中介该有的服务底线。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承购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违者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该条款属于行业监管规范,不直接导致合同无效,但查实违规后,可据此认定买家存在过错,相应减轻卖方的违约赔偿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大风新闻2026-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