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的,同一天,同一栋酒楼,楼上给跟前女友生的孩子办百日宴,楼下跟刚领证的现任办婚宴。几百号人吃席,没有一桌是给孩子的妈留的。
事情是10月11日被网民捅出来的。第二天官方给了回应。吴某峰跟孔某涵已经领证,跟前女友林某生过孩子但没登记,不构成重婚。两人之间有经济纠纷,多个部门正在联合处理。
承办酒席的商家也出来说了。两场酒席的合同是两家人分开签的,当天现场就出了乱子,工作人员报了警,酒席最后照常办完,账也结了。
我翻了不少律师的解读。大家口径差不多:重婚罪看两种情况。一种是领了证又跟别人再领一张。另一种是有合法老婆,还跟另一个人以夫妻名义长期过日子。
吴某峰跟前女友没领证,百日宴就是给孩子办的酒,不等于两口子过日子。所以官方说不构成重婚,法律上站得住。
但有个律师点得很准。北京康达的姚坤说,这事关键得看吴某峰跟孔某涵什么时候领的证。要是他跟孔某涵先领了证,后来又跟林某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养孩子,那孔某涵是合法老婆,吴某峰就可能摊上重婚罪,林某要是知道他有老婆还这么过,也可能跑不脱。
要是他跟林某先在一起生了孩子但没登记,后来又跟孔某涵领了证,那就不算重婚。官方通报只给了结论,时间线没细说。这个区别,懂法的都明白,不懂法的也得知道。
法律上不叫重婚,不代表没别的事。孩子是吴某峰亲生的,这个赖不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写得很死,非婚生孩子跟婚生的一样,不直接养的一方必须给抚养费。
这笔钱,跑不了。律师还提到,孔某涵要是日后提离婚,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这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给无过错方的权利。
再说林某为什么挑这一天在这家酒楼办百日宴。官方说两人有经济纠纷。大概率是私下谈不拢了,只能用这种场合把事摊开。手段确实狠,但也说明正常路子走不通了。
孔某涵这边,证已经领了。她之前知不知道吴某峰跟前女友有孩子、有账没算清,只有她自己清楚。知道了还领,那是她的选择。不知道,那这婚结得就有点闷。
整件事最让人不舒服的地方,不在法律怎么判,在体面。同一天,同一栋楼,两个女人,一场喜酒,一场百日酒。他以为能把两摊事塞进一个地方各办各的,结果当场就炸了,警察都来了。
法律拿他没法定重婚罪,因为客观上确实够不上。但日子不是法律条文能兜住的。孩子的抚养费要给,经济纠纷要面对,现任怎么想,前任怎么收场,这些事一栋酒楼装不下,一张结婚证也压不平。
多部门已经介入处理经济纠纷了。后面怎么走,等官方通报。吃瓜归吃瓜,别把猜的当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