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野猪泛滥成灾,为什么没人敢吃?一位60多岁的农村大爷告诉我:别说吃了,躲还来不及,哪还敢招惹它呀!原因很多人都猜不到
东北一些农村,野猪糟蹋庄稼已经不是稀罕事。玉米到了成熟的时候,野猪钻进地里连吃带踩,一片庄稼就可能遭殃。可奇怪的是,面对这些送上门的野猪,村民为什么不抓来吃?
这话还真有道理。野猪和家猪虽然名字里都有一个“猪”字,但碰上野猪,普通人未必有本事把它制服。
更关键的是,就算抓住了,也不能随便拿来下锅。早在2024年01月30日,国家林草局公布过一组数据,全国28个省份分布着约200万头野猪,其中26个省份存在野猪致害问题。
这些数字是当时的全国估计数据,并非东北独有的数量。林业局野猪为什么会越来越多?
其中一个原因是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山林里的食物和栖息条件有所改善,而野猪本身繁殖能力较强,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也不弱。麻烦在于,野猪不只吃山里的东西。
玉米、红薯以及其他农作物,都可能成为它们的食物。野猪钻进农田,不会像人工收割那样只取粮食,拱土、踩踏、啃食都可能造成损失。
有时候吃掉的粮食并不多,被毁坏的庄稼却不少。农民当然想把损失降下来,可真要对付野猪,事情就没那么容易了。尤其是受到惊吓或者被围堵时,野猪可能突然冲撞,造成严重伤害。
普通人拿着木棍上去驱赶,未必能把它赶走,反倒可能发生危险。哪怕几个人一起围堵,也不能保证安全。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些农民宁可报警求助,也不愿自己冒险捕捉。
不过,比野猪凶猛更让人意外的,是法律上的规定。2023年06月26日,国家林草局发布调整后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野猪被调出了俗称的“三有动物”名录。
野猪虽然不再属于“三有动物”,但依然受到野生动物猎捕管理、禁猎区域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明确禁止食用包括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在内的有关野生动物。
野外捕获的野猪不能随意做成食品,更不能以食用为目的进行非法猎捕和交易。即使不考虑法律,野猪肉也不一定安全。
国家卫生健康委2015年04月21日发布的旋毛虫病相关技术规范解读指出,旋毛虫病属于严重的食源性人兽共患寄生虫病,东北地区也是需要关注的相关感染地区。
野猪长期生活在野外,没有普通家猪那样的日常饲养管理和规范检疫条件。肉看着正常,不代表不存在寄生虫或者其他病原体风险。
还有一笔账也值得算。抓野猪不是随便带几条狗、找几个人就能完成的工作。专业队伍需要配备设备,安排人员,采取安全措施,捕获后还涉及运输及无害化处理。
2024年,宁夏西吉县组织专业队伍开展野猪种群调控。2024年10月17日至11月06日,6支捕猎队伍共捕获37头野猪。
这么多人和设备参与,捕猎效率依然受到地形、动物活动规律和安全要求的限制,足见治理难度。林业局东北地区也在完善防控措施。
2026年07月30日,黑龙江省修正《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相关文本于2026年08月07日公布。其中明确,在野生动物致害严重区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综合防控,通过隔离设施、监测预警、安全提示等方式减少损失。
涉及种群调控的猎捕活动,也要依法管理。黑龙江省政府农民最关心的是庄稼能不能保住,人员能不能平安,损失能不能得到合理处理。
至于那些闯进农田的野猪,该驱赶还是该调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交给依法组织的专业力量处理。一头野猪看着有上百斤肉,背后却牵涉人身安全、法律规定、疫病防控和捕猎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