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男子带妻子及1岁3个月儿子入住酒店,三口进卫生间洗澡后,突然发现门锁是坏的,他们被反锁里面出不去了,夫妻俩未带手机进来,无法联系前台。男子急了,多次按SOS键求救无果,砸采光窗及门自救也无济于事,后来他们打开热水取暖,谁知,热水触发了卫生间的消防喷淋系统,喷洒出来的全是高压冷水,这下喷头也坏了,一直喷冷水,男子在拍打砸门窗过程中造成手腕软骨、肋骨骨折,全程绝望又无助。直到水漫楼道,凌晨工作人员才发现。他们被困4个小时,孩子险些失温。事后酒店承担医药费、食宿,赔付1.6万元。双方就精神损失赔偿分歧协商未果,酒店让其通过诉讼维权。
在9月30日晚上,傅先生带着妻子和年仅一岁3个月儿子入住一酒店。
当晚9点多,一家人准备去洗澡,然后早点休息,可三口人脱掉衣服进了卫生间后,发现门锁是坏的,推门的瞬间,卫生间房门突然彻底反锁,怎么拉都拉不开。
夫妻俩并未将手机带进浴室,出不去门,也没办法与外界取得联系。
更让人揪心的是,小宝宝身上没穿一件衣服,密闭的卫生间温度越来越低,这让两人都很崩溃!
看着浑身光溜溜的孩子,夫妻俩心里慌得不行,生怕孩子着凉失温。
傅先生立刻反复按压卫生间的SOS紧急求救键,可按键如同摆设,按了无数次,外面始终没有半点回应。
酒店工作人员没任何察觉。求救无望,为了保护妻儿、尽快脱困,傅先生只能选择自救。
他拼命砸卫生间的采光窗,可窗户是加厚钢化玻璃,不管怎么用力都纹丝不动。
密闭空间里又冷又压抑,为了给孩子取暖,他只能打开热水,没想到意外再次发生,热水触发了卫生间的消防喷淋系统。
高压冷水瞬间四处喷射,狠狠打在一家三口身上,狭小的卫生间很快积水遍地,寒冷的水雾包裹着赤裸的孩子。
他气急败坏去关掉喷头时,因用力过大喷头也损坏了,关不上了!
看着孩子冻得瑟瑟发抖,又急又怕的傅先生只能拼尽全力撞击房门,一次次用力冲撞之下,他的身体严重受伤,事后检查确诊左侧两根肋骨骨折,手腕也严重挫伤。
一家人就这样在冰冷、潮湿、封闭的卫生间里煎熬,从晚上9点多一直被困到次日凌晨1点20,整整四个小时。
直到卫生间积水漫出到楼道,触发了酒店的联动设备,工作人员才发现异常,赶来将一家3口救出。
获救后的傅先生大声呼喊着,快点先将孩子送医,他要失温了!
想起这些,他又后怕又气愤,坦言再晚一会,年幼的孩子大概率会出现失温危险,后果不堪设想。
事后街道办介入核查,确认酒店喷淋系统本身合规,是外力撞击导致喷淋损坏喷水,而房门螺丝松动、门锁故障,是导致人员被困的核心原因。
事发后酒店态度还算积极,主动承担了傅先生一家所有的医疗费用和食宿开销,并且提出按照房费20倍进行赔付,共计1.6万元,同时退还当天的房费。
傅先生咨询律师后认为,此次意外造成自己骨折受伤,后续还有误工、护理等多项损失,加上一家人遭受的巨大心理惊吓,合理赔付金额接近15万元。
酒店则表示,误工费、医疗费可以承担,但精神损失没明确赔付依据,不愿多出。
目前双方协商僵持不下,酒店表示如果傅先生不接受方案,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民法典》第1198条第1款:宾馆……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酒店作为住宿经营者,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需要定期检修门锁、紧急SOS呼救系统,保障客房设施安全、紧急求救通道有效。
酒店卫生间门锁螺丝松动发生故障,SOS按键没有响应,是酒店维护不到位。
傅先生被困后撞击门窗属于危急情况下合理自救,由此产生肋骨、手腕损伤,酒店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都属于法定赔偿项目。
街道办核查喷淋系统本身合规,喷淋头损坏是自救外力造成,喷淋损坏不是酒店过错,但根源还是门锁、求救装置失效引发被困。
《民法典》第1183条第1款: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家人密闭卫生间被困4小时,一岁幼儿裸身面临失温风险,长时间绝望无助,若法庭认定本次事件造成严重精神痛苦,傅先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酒店说“精神损失没有依据”说法不准确,只是精神损害赔偿金额需要法院结合案情、伤情、场景综合裁量,没固定标准。
好好的一次出行,变成惊险煎熬的磨难。
酒店设施故障、求救系统失灵,让顾客身陷险境。出行安全无小事!
酒店必须做好设施检修和应急保障,不能让消费者花钱住宿,反倒遭遇危险、留下心理阴影。
信源:掌闻视讯 2026-10-12
对此您觉得酒店该不该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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