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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不起别玩!9月1日报道,北京,一男子每年花3000多元买重疾险,在投保4年后,

玩不起别玩!9月1日报道,北京,一男子每年花3000多元买重疾险,在投保4年后,他不幸确诊为癌症,可保险公司只赔了1万多,男子气极,毕竟当初说了保费是50万,面对质问,公司说首次确诊只能赔保费,第二次确诊才能赔50万!
 
“玩不起别玩!”这话听着像赌桌上的狠话,可北京吴先生是真碰上了。
 
2020年10月,他在互联网平台给自己捅了份恶性肿瘤疾病保险,俗称防癌重疾,基本保额50万,每年保费3200块上下,他想的是一年三千多块,换一份50万兜底,真摊上事儿不至于拖垮家里。
 
一交就是四年,2024年7月,吴先生确诊恶性肿瘤,具体癌种法院通稿没细说,网上传的甲状腺癌那些都不算数,咱不瞎编。
 
他拿着病历去理赔,心里盘算的是50万到账,至少手术化疗不用啃老本。
 
结果保险公司回话:合同写明了,第一次确诊恶性肿瘤,按已交保费给,四年一共一万两千多,照这个数退。
 
想拿50万?行,首次确诊后生存满3年再次确诊恶性肿瘤,第二次才按基本保额赔;再满3年第三次得,再赔一次50万合同终止。
 
吴先生当场炸了,买的时候销售页就挂着“50万保额”“多次赔付”,谁告诉他第一次得癌只退本钱?
 
协商不成,他告到法院,一审法官认的是“这是保险责任范围里的约定,不是免责条款”,保险公司不用额外提示,判吴先生输。
 
他上诉到北京金融法院,二审翻过来了,立案庭副庭长郝笛在央视镜头前讲得很直白:老百姓对重疾险的通常理解就是“确诊重疾赔保额”,这条“首次只赔保费”看着躺在“保险责任”章节,实质是把第一次、也是概率最高那次患癌的赔付从50万砍到一万多,减轻了保险人责任,属于隐性免责。
 
按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得做实质审查,不能看它塞在哪个标题下。
 
互联网投保那几千字折叠成超链接,勾选即同意,没加黑加粗没弹窗强提醒,提示说明义务没尽到,这条款对吴先生不生效,改判: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赔50万。
 
网友吵得也凶,一方说“自己不看清合同怪谁,白纸黑字首赔保费写得明明白白,法院判赔是和稀泥,以后保险公司都学乖把字印更小”。
 
另一方怼回去“互联网卖保险首页放大‘50万’‘低至3千’,关键限制藏进折叠链接,普通人谁翻得动十几页PDF,这哪是买保险是买盲盒”。
 
两边都没错,错在信息差被刻意利用了。
 
这事给所有人的钩子就一句:别光看首页保额多大、保费多便宜,翻“保险责任”里“首次”“初次”后面跟的到底是保额还是保费,跟行业常规不一样的,让客服打字确认再截图留证。
 
而法院这判法不是鼓励粗心,是把“实质公平”拽回桌面——格式条款谁写的谁有义务讲明白,讲不明白就别拿它压人。
 
保险本该是兜底,不该是文字游戏,监管部门也该把“保险责任里的隐性免责”拉进强提示清单,别等人生病了才发现买的是个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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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男子每年缴纳3000元保费买重疾险,患癌后保险公司仅赔一万多元保费,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基本保额50万元》掌握滨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