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不正经”大连沙河口,一74岁的老大爷,本该是含饴弄孙、受人尊敬的年纪,没成想,光天化日,在人来人往的景区内,竟伸手去拍陌生女子的隐私部位。更让人意外的是——他儿子就在旁边,当场制止并斥责了亲爹:“你干什么呢!丢不丢人!”
今年6月5号上午9点多,大连沙河口区一个景区附近。74岁的丁某跟儿子一起出来玩,走着走着,他看见前面有个女的正趴在栏杆上看风景。
也不知道脑子里哪根筋搭错了,丁某居然走过去,伸手就拍了人家姑娘的隐私部位。
姑娘吓得一下子跳开,整个人都懵了。
这时丁某的儿子也看到了,当场就急了,一把拉住自己的爹,大声斥责他:"你干什么呢!丢不丢人!"
儿子没有护着亲爹,更没有帮着逃跑,而是当场制止了他的行为。姑娘缓过神来,马上报了警。
警察来了之后,把丁某带走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丁某自己也承认了。
警方认定他的行为构成猥亵,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他处以行政拘留5日。
8月11号,大连警方正式通报了这起案子,这还是他们近期公布的5起猥亵、侵犯隐私典型案例之一。
警方表示:年龄不是违法的挡箭牌,法律红线谁都碰不得!对猥亵这种侵害人身权利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严处一起。
有网友说:“74岁了还干这种事,真是为老不尊!”“一把年纪光天化日做出这种出格举动,坏人变老了?”
更多网友质疑处罚太轻:“才5天?这不等于纵容吗?”
丁某,74岁啊,本该是安享晚年的年纪,却因为一时的龌龊念头,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你说你图什么?就为了那一下刺激,脸丢尽了,名声臭了,家人跟着抬不起头,值吗?
很多人心里都憋着一句话:光天化日、公共场所,对一个陌生女子下手,就关5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猥亵他人可处5到10日拘留。丁某拍打女性隐私部位,属于一般情节,5天在法定范围内。
这件事让人欣慰是:
第一,儿子没包庇。 看到父亲干出这种事,当场制止、当场斥责。没有“他老了别计较”,没有“家丑不可外扬”。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第二,警方态度明确。 大连公安说了——年龄不是违法挡箭牌,法律红线不容触碰。不管你26岁还是74岁,手伸错了地方,人就得进拘留所。
第三,受害人没有忍。 她选择报警,选择维护自己的权益。很多女性遇到这种事,因为害怕、羞耻选择隐忍。但越忍,不法分子越嚣张。
年龄大,不是犯错的理由;老了,不等于可以不要脸。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74岁也好,26岁也罢,尊老爱老的前提是——你得先是个值得尊重的人。
公共场所不是法外之地,寻求刺激不能以侵犯他人为代价。该抓的抓,该拘的拘,一个都不会放过。
最后说一句:如果你或身边的人遇到这种事,别忍,别怕,报警! 你的每一次沉默,都是在给下一次犯罪让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