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鸿体育资讯网

上海,一高校课堂上,男生上课迟到,趴在桌上睡觉,老师上前善意提醒。谁知,仅仅一句

上海,一高校课堂上,男生上课迟到,趴在桌上睡觉,老师上前善意提醒。谁知,仅仅一句课堂规劝,男生当场翻脸,当众对着老师嘶吼:杀!杀!杀!

事发于上海一所高校的日常课堂当中。

当天,班里正常上课,一名男学生上课迟到进入教室,随后趴在座位上准备睡觉。

任课老师看到这一情况后,按照课堂纪律,善意提醒该名学生,让他坐到前排位置,不要在课堂上睡觉。

就是这一句普通的课堂提醒,直接引发了学生的不满。

学生当场认为,老师的这番举动,让自己颜面受损,当场要求任课老师向自己道歉。

老师见状无奈,表示课堂已经无法正常继续下去。

没想到这番话,再次被学生反驳,称老师是在刻意转移矛盾。

看着学生情绪越来越激动,为了避免事态继续升级、不影响全班课堂进度,老师最终选择退让,当场向学生进行了道歉。

本以为老师道歉之后,这件事就此平息。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即便老师已经主动道歉,这名学生依旧情绪难以平复。

他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对着老师大声连续嘶吼:“杀!杀!杀!”

并且当场直言:“我最讨厌事后道歉!”

现场氛围瞬间尴尬至极,整堂课程也被迫中断,场面一度僵持。

完整视频流出网络后,迅速引来大量网友围观讨论,大家对课堂上发生的这一幕各有看法。

目前,该高校已经知悉此事,正在了解事件完整经过。

其实很多人不清楚,日常情绪宣泄、言语对峙,并不是不受约束,任何人的言行都需要遵守法律法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公然恐吓、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均属于违法,可依法处以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

校园并不是法外之地,不管是学生还是教职工,都需要遵守治安管理相关规定,情绪再激动,也不能用言语威胁他人。

课堂属于公共教学场所,有着固定的公共秩序需要维护,所有人都要遵守公共场合的行为规范。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每一位公民都享有人身安全、名誉权等合法权益,不受他人言语恐吓、恶意施压侵害。

一旦出现这类过激言行,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公共场所的言行,本身就有严格的法律约束。

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相关内容,在公共场合随意恐吓他人、扰乱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会符合寻衅滋事的认定标准,需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校方内部也有完善的校规校纪,专门针对扰乱课堂秩序、言行过激的校园行为制定了对应的处理标准。

目前学校正在全面核实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后续也会按照校内规章制度,对本次事件作出合规处理。

任何人在校园和社会环境中,一言一行都有规则和法律约束,每一个行为,都需要由本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素材来源于搜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