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对东大推广普通话提出批评!
欧洲议会通过一项决议,决议就东大“优先推广普通话”提出质疑,称今年3月东大通过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提出的“优先推广普通话”、把国家意识形态进一步制度化进行谴责。
并要求敦促🀄️废除此法,还要求欧盟理事会启动全球人权制裁机制,制裁参与制定和执行该法律的官员和实体等。
对此,东大方面已明确表示坚决反对。
一、事件经过:决议内容与要求
根据欧洲议会4月30日官网发布的决议,主要批评内容包括:该法律“优先推广普通话”、将国家意识形态进一步制度化、可能会加强对少数民族(如藏族、回族、维吾尔族)的“同化压力”。
基于上述批评,决议提出了几项具体要求:谴责东大的相关政策、敦促东大废除该法律、要求欧盟理事会启动“全球人权制裁机制”,对参与制定和执行该法律的官员及实体进行制裁等。
二、 事件背景:《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 核心目的:旨在以法治化手段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平衡统一性与对多民族文化的尊重。
· 关于推广普通话:法律强调推广普有助于“跨越沟通障碍”,同时明确依法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这属于多数多民族国家的通行做法(约75%-80% 的联合国成员国都确立了官方通用语言)。
三、东大立场:严正交涉与强烈反对
2026年5月1日,东大驻欧盟使团发言人以答记者问形式发表声明,表达了以下立场:
· 定性:决议“罔顾事实和法理,恶意抹黑东大法律和民族政策,粗暴干涉中国内政”。
· 原则声明:强调东大各民族保持“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政府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 行动要求:敦促欧洲议会立即停止以人权为借口干涉东大内政等一系列行为。
四、 延伸分析:决议的效力与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欧洲议会的决议在法律上对欧盟成员国没有强制约束力。该决议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效力。欧盟内部要就对华制裁达成一致并非易事,部分成员国更重视对华务实合作。此次事件也被一些评论视为欧洲议会“反华先锋”姿态的又一体现。
目前,欧洲议会已通过针对东大《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决议,要求中国废除该法并呼吁实施制裁。东大驻欧盟使团已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坚决反对,并提出了严正交涉。尽管这项决议本身不具法律约束力,但它反映了中欧之间在价值观、人权等问题上的分歧,或对双边关系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