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普及一个常识:
蓄意攻击平民和攻击军用目标时,造成平民伤亡完全是两回事
什么叫蓄意攻击平民?说白了就是针对平民的攻击,专门攻攻击手无寸铁的平民,这属于严重的战争罪,反人类罪。
什么叫攻击军用目标时造成平民伤亡?
比如对方的武装人员藏在平民里,拿平民当肉盾。攻击对方,如果你不还击,那么你就会被对方打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为了自卫,你就需要还击,但是还击时因为对方军人和平民掺在一起你没办法分清谁是军人,谁是平民,所以这时候你还击造成的平民伤亡属于是战争附带代价,这是任何战争里都无法避免的
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二战时期美国对日本,德国的本土轰炸,造成了德国,日本大量平民伤亡,美军的攻击主要是针对德国,日本军事目标,并不是主要针对这些国家的平民,但确实也造成了大量平民的伤亡,这属于附带代价,不可避免。这也是为什么没有一个国家敢指责美军攻击德国,日本平民的主要原因,因为平民就是战争里面不可避免的代价。
所以我们主要看你攻击的目标是什么,你主要是攻击军用目标还是攻击平民?如果是攻击军用目标而造成了平民附带伤亡,这是不可避免的。
就像有个辩论家说的那样。如果对方的军用人员藏在老百姓里面,然后脱下军装,是不是对方就无可奈何了呢?
如果攻击军用目标造成平民附带伤亡会被指责的话,那么所有的恐怖分子都可以用平民来做肉盾,这样警察面对恐怖分子一点办法都没有。因为你要想打恐怖分子,肯定要造成大量平民伤亡,那么你是警察,你应该怎么做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