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视频车驶出停车场到达车道出口,闸道感应到车辆驶来,起落杆正常抬起。
在这个微妙的时刻,有两名女子正好从起落杆旁边空隙穿行出去,其中一人被起落杆抬起时刮蹭到脸部,被刮女子当即痛苦地捂着脸蹲在草坪上。
事后,受伤女子将停车场和视频车主告上了法庭,要求停车场承担80%、视频车承担20%的责任。
赔偿费用包括精神损失费,受伤治疗费和假牙种植费。
视频车主坚决拒绝,视频车主强调自己是正常行驶,这里并非人行道,停车场已明确告知行人不能从这里走,所以视频车主坚决不赔,也不愿接受调解,宁可上法庭接受诉讼。
网上对此事众说纷纭,有人说视频车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因为行人有第一路权,他驾车出来时,看到行人走到起落杆旁边时,就应该会想到这种情况。按理说他应该停下几秒,先等行人走过,可他偏不,很明显就是故意的。
我觉得这种说法站不住脚,说行人有绝对路权的,那行人走在铁轨上,走在马路上,列车、汽车是不是都该让他。
要找女子也只能找停车场追究责任,如果停车场有行人通道,那停车场就没有责任,如果停车场没有行人通道,那停车场就应该承担80%的责任,其余20%的责任由女子自行承担。
因为女子是成年人,成年人应该知道,不能从起落杆旁边经过,以防起落杆突然升起和降下被砸到。
而车主是无责的。
友友们,你们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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