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犯罪嫌疑人张某甲的母亲与被害人黄某某交往,张某甲便使用账号“小林”添加了黄某某为好友。张某甲后来染上了网络赌博的赌瘾,在输了钱之后便以银行卡被冻结、未发工资等理由向黄某某索要钱财。黄某某期间也有怀疑,便让张某甲叫其公司财务与自己对接。张某甲便编造其公司财务“小杨”这一虚假身份,添加黄某某微信后,继续编造理由骗取黄某某钱财。2024年10月至12月期间,张某甲通过编造各种虚假理由骗取黄某某二十余万元人民币。2025年1月,公安机关将张某甲抓获归案。经公安机关查明,张某甲将黄某某转来的款项均用于赌博。
2026年3月,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定张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律,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年5月,玉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甲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检察官提醒
一人双号演大戏,双重身份耍心机。贪恋作祟行诈骗,锒铛入狱毁平生。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文字/江毅
排版/陈燕琳
校对/曾霞
初审/吕东
审核/祁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