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种单方型虚假诉讼!2023版民诉法明确规制,遭遇直接反击
很多人以为虚假诉讼,必须是双方串通、恶意演戏。
这是重大误区!
2023年修正《民事诉讼法》第115条,正式填补法律漏洞:单方捏造事实、单方伪造证据、单方恶意起诉,同样构成虚假诉讼,属于法院、检察院重点打击范围。
实务中,90%的虚假诉讼都是单方型——一方利用信息差、证据优势、对方举证疏忽,单方面捏造事实起诉牟利、逃债、侵占权益。
以下三类单方虚假诉讼最常见、最高发、最好认定,一旦撞上,务必及时取证反击。
一、无中生有型(纯捏造、零事实基础)
这是最典型、最严惩的单方虚假诉讼。
当事人完全捏造不存在的事实、虚构法律关系、伪造全套证据,凭空发起诉讼,恶意侵占他人财产、骗取赔付、套取利益。
典型实务场景
交通事故、保险纠纷中,单方虚构车辆损失、夸大维修费用、伪造维修单据,骗取保险高额理赔;
凭空捏造借款、欠款事实,拿着伪造借条、单方流水起诉索债;
虚构合作、劳务、交易关系,无依据起诉索要工程款、劳务费、违约金。
这类行为主观恶意极强、无任何事实基础,不仅会被直接驳回起诉,还会被法院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直接构成刑事虚假诉讼罪。
二、隐瞒篡改事实型(半真半假、恶意歪曲)
这类虚假诉讼隐蔽性极强,基础事实真实,但关键事实被刻意隐瞒、篡改、夸大,最容易让法官误判,普通人最难识破。
核心特征:事实有根基、诉求有猫腻,在真实法律关系上做手脚,通过隐瞒关键事实、篡改证据内容,误导裁判。
最高发场景:民间借贷
双方确实存在过借款(基础事实真实),但被告早已全额还清债务、结清本息。
原告刻意隐瞒还款记录、隐瞒结清事实、篡改账目、隐匿关键聊天凭证,依旧单方起诉索要全款。
正因基础事实真实,司法认定存在一定难度,极易造成错判。
应对重点:一旦遭遇此类半真半假诉讼,必须立刻固定还款凭证、对账记录、聊天录音、转账流水,必要时报警留存报案记录,锁定对方虚假诉讼恶意。
三、借壳包装型(非法关系伪装合法诉求)
指当事人将不受法律保护、违法、不存在的法律关系,通过包装、变造、嫁接,伪装成合法债权、合法民事诉求,借助司法程序变相牟利。
本质是换壳碰瓷司法、利用诉讼洗白非法利益。
典型实务场景
破产案件中最泛滥:
当事人捏造虚假债务、变造普通债权,包装成优先债权、大额债权申报,意图优先瓜分破产财产、恶意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将赌债、高利、人情债等非法债务,包装成普通民间借贷起诉追偿;
将私下不正当交易、口头违规约定,包装成合规合同纠纷起诉。
这类虚假诉讼看似流程合规、文书齐全,实则请求权基础完全违法,属于典型滥用诉讼权利、恶意利用司法资源。
遭遇单方虚假诉讼,正确应对方式
1. 不被动应诉:不要只单纯答辩抗辩,主动向法庭书面提示对方涉嫌虚假诉讼,列明疑点、证据、逻辑漏洞;
2. 全面反向取证:补齐流水、聊天记录、录音、对账凭证、履约记录,形成完整反证闭环;
3. 主动移送核查:庭审中明确申请法院核查证据真实性,必要时向检察院、公安提交线索,申请追责;
4. 留存追责依据:一旦查实虚假诉讼,可反诉、索赔损失,追究对方司法处罚及刑事责任。
最后总结
2023《民诉法》115条落地后,不再只打击双方串通虚假诉讼,单方恶意起诉全面纳入规制。
无中生有、隐瞒篡改、借壳包装,是目前司法认定的三类标准单方虚假诉讼。
打官司不止是比证据、比法理,更要识别对方的诉讼恶意。一旦发现对方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包装非法诉求,务必精准反击、固定违法线索,不仅要胜诉,更要让恶意诉讼方承担法律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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