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不构成重婚,这个结论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脚的。
重婚罪的认定核心在于是否登记了两次合法婚姻,或者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共同生活。本案中,男子仅与现任妻子完成了法定登记,与前女友属于同居生子,并未领取结婚证。法律不惩罚道德上的瑕疵,只制裁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既然没有第二张结婚证,也就够不上刑事追责的门槛。
但这不代表当事人可以全身而退。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生父依法必须承担抚养义务。如果现任妻子选择起诉离婚,完全可以因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过错,主张包括物质和精神在内的离婚损害赔偿。
这种“楼上楼下”的闹剧,本质上是民事纠纷与道德审判的交织。法律划定了底线,但收拾一地鸡毛的成本,最终还是得由当事人自己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