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买了一地下车位,因家中俩柜子没地方放,于是便将其放在了车位上,随后女子更是把酒水和一些玩具放在了柜子中,可是物业却联系女子要求女子恢复原状,未果后,物业直接将柜子给拖到了公司仓库保管,事发后,女子将物业告上了法院索赔1.45万元,理由是里面的物品受潮受损。
上海闵行李女士,买房时连地下产权车位一起买了。家里两个柜子没处搁,她就把柜子搬到车位上。柜子一半在车位线里,一半探到线外,里面塞着酒水、玩具、衣服和收纳箱,成了个小仓库。
物业发现后让她搬走。李女士没动。她觉得车位是自己花钱买的,产权证写自己名字,放点东西怎么了。
后来有人巡查地下车库,发现了柜子,给物业下了责令改正通知,要求限期整改。物业拿着通知又去催,电话、微信、告知单轮番上,李女士还是不配合。
物业没办法,把柜子搬到公司仓库,同时通知她来领。通知发了好几回,她一直不来。仓库在地下,潮气重,柜子里部分酒水和玩具受潮发霉了。
李女士这才出现,直接告到法院,索赔一万四千五。她说物业没经过她同意动她东西,还没保管好,侵犯财产权。
物业答辩也简单:地下车位就是停车用的,我们对车库安全和卫生有管理责任。搬之前多次催她,她不听;搬之后通知她来领,她不来。我们该做的都做了,不该赔。一审法院驳回了李女士全部诉求,她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这事关键在三个地方。产权车位能不能改用途?很多人觉得,自己买的车位就是自己的地,想怎么用怎么用。法院不这么看。产权是你的没错,但用途不能随便改。车位规划就是停车,产权证也写明停车。
你摆个固定柜子,把停车位变成储物间,就是擅自改变用途。就像住宅不能随便改成商铺一样。地下车库的通道、消防、照明都是按停车设计的,你摆柜子放酒水,消防隐患明摆着,也影响别的业主。
物业有没有权搬?法院说,物业不是想搬就搬,得按程序。这个案子里,物业先接到责令改正通知,然后劝、催、通知,李女士始终不理。
这种情况下,物业把柜子移到仓库保管,是在履行管理职责,属于正当行为,不是侵权。法律也规定,物业对违反消防等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报告并协助处理。
东西坏了谁负责?物业通知李女士来领,她迟迟不来。法院认为,物业尽到了合理保管和通知义务,是她自己拖着不领,导致物品受潮损坏,责任自己承担。人家帮你收好,通知你来拿,你不拿,坏了回头找人家赔,说不过去。
法官有句话很到位:权利的边界,止于他人的权利和公共利益。你有产权,但不能拿产权当挡箭牌,在地下车库搞私人储物间。
柜子占公共空间,埋消防隐患,影响所有业主。物业该催的催了,该通知的通知了,搬走也没扔,存着等你拿。你自己不来,东西坏了,法院当然不支持。
这个案子也提醒大家,现在有人车位空着,想拿来放东西。但车位就是车位,用途从规划那天就定死了。你买的是停车权利,不是一块能随便折腾的地皮。
产权不是万能通行证。关起门来家里怎么弄是你的事,伸到公共空间影响别人安全和利益,就不行。楼道堆杂物,也是同一个道理。方便自己可以,别把麻烦留给别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