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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是新时代率兽食人!”四川,一女子抱着几个月大的婴儿回家的时候,一只未牵绳的

“简直是新时代率兽食人!”四川,一女子抱着几个月大的婴儿回家的时候,一只未牵绳的金毛犬突然从视线盲区窜出。

这是10月6日发生在成都某小区地下车库的事。林先生抱着几个月大的孩子,和妻子一起往家走。车库里灯不算亮,一家人走得好好的,孩子被抱在怀里,没跑没闹。住在这个小区的邓女士,带着两条狗进了车库。其中那条金毛,根本没拴绳。

狗一松开,直冲着抱着孩子的夫妻俩就扑过去。离孩子的脸就那么点距离。当爹的下意识举起手里的自拍杆往前一挡,连狗毛都没碰着一下,就为了不让狗扑到孩子身上。

邓女士当场翻脸,指着林先生夫妻俩破口大骂。她不怪自己没拴绳,反倒怪人家“吓着她家狗了”。还甩出一句:“我怎么知道你家孩子咬不咬人?”

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跟一只没拴绳的大金毛放一块儿比。这话说得出口,人心里得横成什么样。

林先生压着火,掏出手机报警。邓女士不这么想。她一边放狠话,一边拨电话摇人。十几分钟的工夫,车库里陆陆续续来了好几个养狗的,一人牵一条大狗,凑了七八条,齐刷刷堵在一家三口跟前。

地下车库那个地方,又窄又封闭,退都没地方退。七八条大狗围着你,冲着你汪汪叫,怀里的娃吓得哇哇直哭。你还不敢大声呵斥,怕刺激了狗,真扑上来咬着孩子,那是一辈子的事。

好在狗没真下嘴,人没受伤。可就那么被围了十几分钟,那种恐惧,当父母的都能想象。

警察到了之后,调监控、问证人,流程走得挺到位。最后查下来,事实很清楚:邓女士公共区域不拴绳、放任狗扑人、还纠集一帮人带着狗围堵邻居。结果呢?口头教育。

就告诉她,养犬要拴绳、要文明,完事。没罚款,没拘留,连她摇人围堵这事儿,都没再往下追。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白纸黑字写着:不拴绳、放任动物恐吓他人,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成都本地的养犬管理条例今年8月1日生效,规定牵引绳长度不得超过两米,拥挤场合主动收紧,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违规遛犬不拴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罚款100到200元,情节严重的200到1000元。

邓女士这一套——不拴绳、狗扑婴儿、反骂家长、摇七八条狗围堵抱娃的夫妻——哪一条单拎出来都够得上“情节较重”。结果就换两句口头教育。

问题出在执行这一环。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黄泽勇和律师方毅认为,形式化、无效的措施不算“已采取安全措施”。一只没拴绳的金毛冲向抱婴儿的人,本身就是“未采取安全措施”,狗是否咬到人不是判断违法的唯一标准。

可基层执法往往停留在口头教育上。新法赋予了公安机关更直接的执法权限,但“赋予”是一回事,“使用”又是另一回事。

成都去年一年报了三千多起狗惊扰事件,真正处罚的才十七起,不到千分之五。法律规定挂在墙上,执行的时候软得像棉花。

再看一组全国数据。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2025年统计显示,全年犬只伤人事件达12.7万起,其中83%涉及未拴绳犬只。2025年上半年涉犬伤人案件同比增幅达16.8%。12345热线全年接到的犬吠扰民投诉达237万件,同比上涨19%。

2025年全国涉犬伤人案件达到18.6万起,日均超过600人被犬只伤害,未成年人受害占比47.3%。

车库围堵这种事,已经不是养狗的问题了。

七八条大型犬围堵一家三口,在法律上完全够得上寻衅滋事。武汉曾发生过同类事件——女子被遛狗不牵绳的邻居长期围堵、辱骂、殴打,最终从32楼跳下。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受理。

回到成都这件事。物业做了什么。四川观察曾实地调查成都地下车库遛狗的情况。

民兴人家小区物业在单元门口、车库出入口贴了文明养犬海报,免费发放牵引绳,绿化带里装了宠物粪便收纳设施。

可地下停车场立柱根部常年被犬尿浸润,车位缝隙里随处可见风干程度不一的尿渍。住户抱怨固定车位旁边常年被狗随地排泄,物业保洁扫了又脏,脏了又扫。

规则贴满了墙,绳子发到了手里,法律写进了条文,地库里该不拴还是不拴。

那个抱着婴儿被七八条大狗围堵的父亲,事后大概想不明白一件事。他报了警,警察来了,事实查清了,对方违法了。

可对方一点事没有。而他怀里的孩子,在车库里被吓得哇哇哭的那十几分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条文能替他讨回来。

今天是口头教育,明天还是口头教育。违法成本是零,被吓的人却要自己扛着。这样的账,迟早要有人来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