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师代师长陈光若不死,应授什么军衔?
1950年7月23日,广州。陈光被当面宣布撤销广东军区副司令员、广州警备区司令员等职务,随后受到隔离处理。三个月后,他被送到武汉。那以后,他没有再回到正常军内岗位。四年后的1954年6月7日,陈光在隔离期间去世。
1952年4月,全军干部评级全面展开。
当年基本完成后,人民解放军建立起九等二十一级干部等级,从军委主席、副主席、总司令级,一直到副排级。军以上设正兵团、副兵团、准兵团,军级、师级、团级也各分档次。
1955年评定军衔时,这套干部级别已经成为重要基础。
陈光当时仍在武汉隔离。1952年的评级开始时,他没有恢复四野副参谋长的职务,也没有回到广东军区副司令员的位置。
到1955年实行军衔制时,他已经离开正常军内任职序列近五年。
再往前看,陈光的军旅履历确实很重。红军时期,他担任过少共国际师师长、红一军团主力师师长,到陕北后一度代理红一军团军团长。抗战开始后任343旅旅长,林彪负伤离开115师后,陈光代理师长。
1938年底,他与罗荣桓率115师师部和主力一部向山东发展,实际承担师级军事指挥。
抗战胜利后,他又去了东北。1946年任东满军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随后任东北民主联军第6纵队司令员。1949年,陈光进入第四野战军领导机关,任副参谋长。新中国成立后,又被任命为广东军区副司令员兼广州警备区司令员。
到1950年上半年,陈光仍处在高级军事干部序列中。7月撤职以后,早年的军职没有改变,战功也没有改变;发生变化的是现实任职。
从广州到武汉,他不再指挥部队,也没有继续进入后来的干部任用和评级程序。
1955年2月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授予军衔要依据现任职务、政治品质、业务能力、在军队中服务的经历以及对革命事业的贡献。9月正式授衔时,共有10名大将、55名上将。红军、抗战和解放战争时期的资历被计算在内,现任职务同样摆在评定条件的前面。
把“115师代师长”直接接到1955年的“大将”或“上将”,中间隔着1952年的全军评级。正兵团级干部在1955年多数授上将,副兵团级、准兵团级多数授中将。陈光没有留下一个可以直接拿来对应的1952年正常干部级别,因为评级展开时,他仍处于隔离状态。
于是,“若不死”实际分成两条不同的历史路径。
一条只是生命延长。陈光活到1955年,1950年的撤职、开除党籍和隔离状态均未改变。他仍然拥有过去的战功和高级军职经历,却没有恢复现职,也没有重新进入正常干部序列。在这种状态下,直接确定“大将”或“上将”,缺少当年评衔必须经过的现实环节。
另一条则多了一项决定:在1955年前重新处理陈光的问题,恢复党籍和军职,再安排到与其资历相当的高级军事岗位。到了这一步,他的红一军团主力师长、代理军团长、115师代师长、东北民主联军纵队司令员和四野副参谋长等经历,才会同新的干部级别、现任职务一起进入军衔评定。
在这个前提下,上将最接近当时制度能够支撑的落点。
陈光的军事资历足以进入高级将领范围,但大将只有10人,人选还要同现职、干部级别以及全军高级干部配置一道确定。
陈光生前没有形成1955年的评级和任命,大将只能保留为可能,无法变成已经确定的结果。
陈光去世三十多年后,他生前受到的处理重新进入审查。1986年,十多位熟悉他的老同志联名请求复查。1987年,中纪委、中组部、总政治部和军委纪委联合调查。
1988年4月,经中央批准,原定陈光“反党”的结论被撤销,恢复党籍和名誉。
这项决定没有附带追授军衔。1950年的处分直到三十多年后才被重新处理,而1952年的评级、1955年的授衔早已结束。若这种纠正在1955年前完成,陈光才可能重新接上干部级别和军内职务;实际留下来的,是一段没有接续的五年。
陈光若在处分得到纠正、正常恢复军职的条件下活到1955年,上将最有依据,大将可以讨论,却没有足够条件写成必然。
若只是多活一年,其他条件一概不变,那么115师代师长这段资历也不能越过1950年以后中断的军内位置,直接换成一颗将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