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凌晨2点多,一女子在酒吧喝的微醉,打了一辆网约车回酒店。结果到了酒店附近,保安下班,停车场杆子抬不起来,其实也就几十米的路,司机让她走过去。不料,女子一下炸了:没到地,我凭什么下车?她在车里稳坐泰山,任凭司机怎么劝都不下车,司机又不敢动手拉她,无奈只能报警。民警来了,女子还是不下车,有人帮忙提醒她联系前台,反被她骂了。直到了僵持一个多小时,有人叫来了保安,手动抬了杆,女子这才自己下车。谁知这事还没完,女子又在酒店闹了起来,最终被民警带回派出所醒酒。网友:真把自己当上帝了。
陈先生是个跑网约车的师傅,那天他已经连续跑了十几个小时,从中午一直跑到凌晨。
接到女子那个单子的时候,他其实挺想赶紧跑完回家睡觉的。
上车点是在一家酒吧门口,一女子上了车,闻着身上有酒味,看着已经有点微醉的状态。
女子是要回定好的酒店,上车后,陈先生稳稳的把车到了酒店附近。
可他准备进停车场把乘客送到门口时,却发现入口的杆子是落下来的,停车场显示车位满了。
再一看那个杆子是人为控制的,保安室是空的保安不在,没人操作就抬不起来。
他试了几次,杆子纹丝不动。
陈先生只好回头跟女子说,停车场进不去,酒店就在前面几十米,要不你下车自己走回去?
女子开始说之前都能进的,她以前打车都能直接开到酒店门口,为什么这次不行。
陈先生又解释了一遍,杆子抬不起来,不是他不想开进去,是真进不去。
再说也没多远了,也就几十米的事。
不料,女子一下炸了毛:我是给钱打车,没到地方凭什么下车,必须给我送到门口!
说完舒舒服服坐在车里不动了。
这可把陈师傅难为坏了,车子进不去,乘客不下车,他一个大男人又不能上手去拉乘客。
再说,看这阵仗女子是酒精上头,他怕万一有个什么拉扯,自己说不清楚。
可车停在那儿,女子稳坐泰山不下车,他也走不了,实在没辙了,他打了110报警。
民警到了之后,试了一下那个停车场入口,确认确实进不去,杆子就是抬不起来。
民警回来劝女子,说停车场确实进不了,你下车走过去也没多远。
女子仍是不动,民警也没强制她下车,一直在那儿劝导。
这时候,停车场旁店铺的老板看不下去了,过来帮忙劝她。
老板让她给酒店前台打个电话,让前台联系保安抬杆就行了。
大家也觉得一个电话的事,可女子犯起了浑,不但不打,还把老板骂了一顿
此时已是深夜,女子自己可能也支撑不住了,主动拨打酒店前台电话。
不料她拨错了号码,还对着另一家酒店的前台闹了一顿。
整个过程中间,没人指责她,全程都是他自己在表演在闹。
在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后,民警才联系上了保安,让人手动把闸机杆抬了起来。
杆子打开之后,陈先生想着把人送到酒店门口,这一单可算安全结束了。
结果女子又耍开了,她提出不用陈师傅开车,她自己跟着民警走进了酒店。
谁也没想到,女子进了酒店之后,不去自己房间休息,又跟酒店前台闹了起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女子的行为符合第四项: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也就是说,她正是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扰乱别人正常生产经营。
网约车属于司机运营谋生的工具。
本案中,停车场闸杆无法抬起,客观上车辆无法驶入酒店院内,司机已经抵达酒店附近,不是司机故意不履行订单。
女子借着酒劲,以“没有送到门口”为由,长时间霸占车辆拒不下来,僵持一个多小时。
导致司机无法结束订单、不能继续接单赚钱,占用了司机的运营车辆,属于寻衅滋事。
打车合同的目的,是把乘客送到目的地附近,如果客观环境限制车辆无法进入,乘客不能强行要求司机突破客观障碍。
遇到纠纷可以选择协商、投诉平台,而不是赖在车上不走,占用别人车辆、耽误他人工作。
后续女子到酒店继续闹事,同样属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所以民警才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醒酒、批评教育。
民事上,遇到出行纠纷,可以维权,但不能用霸占车辆的方式表达诉求。
如果长时间拒不离开,就会触碰治安管理的法律,轻则警告教育,重则拘留罚款。
司机师傅的处理方式是合理的,在无法自行解决纠纷的时候选择报警,没有强行拉扯醉酒乘客,规避了自身风险。
最终民警也没在惯着她,强制把她带到了派出所,一直到第二天上午10点才离开。
生活里碰到不如意的事挺正常的,停车场进不去、走几步路,都不是什么过不去的坎。
跟别人较劲的时候,其实也在跟自己较劲。
把一件小事闹大了,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自己。
这也给人们提了个醒,尤其是深夜,女子尽量不要单独外出喝酒,真要出了事后悔都来不及。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大皖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