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3名中国员工称遭公司辞退,其中一人因不愿接手棘手工作与领导发生争执,还被要求签空白离职单。
随后,她们到公司收拾物品、商谈工资与离职事宜,却称遭到殴打、手机被抢,两人被从三楼拖到一楼,人事和保安也参与其中。而律师的一番话,让整件事多了一层值得深思的问题……
事情发生在越南。涉事员工在当地一家家具企业从事外贸业务。小丽称,9月10日双方因新业务发生分歧;9月17日,她被口头通知辞退;次日到公司沟通时发生冲突,小可因上前劝阻也被卷入。
我觉得,这件事最值得追问的,是一家企业怎样处理员工说出的那个“不”字。
公司当然需要安排工作,员工也应履行岗位职责。但任务难度、资源支持、交付时间和薪酬安排,都可以摆到桌面上谈。
员工拒绝一项任务是否合理,应结合合同、岗位和具体情况判断,不能把“不接”直接翻译成“自愿离职”。
管理者如果认为员工无法胜任,可以说明依据,讨论调整或者依法解除。
把争执迅速变成离职签字,解决不了业务难题,反而可能让公司多出一场纠纷。项目还没推进,先把人送走了,这笔管理账怎么算都不漂亮。
那张空白离职单,尤其值得警惕。
对普通人来说,签名只是几笔;放进劳动争议里,却可能影响离职原因、结算情况和赔偿请求。文字还没有写清楚,就先要求员工签名,等于让签字者承担自己尚未看见的风险。
我的判断是,真正想把离职处理妥当的企业,应当写清解除原因、日期和结算项目,让双方核对。
越是容易发生争议的事情,越需要完整的书面记录。一张空白纸,承担不起一个人的工资和权益。
更严重的,是冲突从工作安排转向了人身和财产安全。
工资该付多少、解除是否违法,可以通过协商和法律程序解决。拖拽、殴打、抢手机,则需要另外调查行为经过、伤害后果和各人的责任。不能因为双方存在劳动争议,就把所有行为都装进“公司内部矛盾”这个口袋。
即便企业需要维护办公秩序,也应采用合法、适当的方式。人事负责沟通程序,保安负责维护安全;如果他们参与制造伤害,岗位名称本身不会成为免责理由。
拳头既不能结清工资,也不能证明辞退合理。
律师指出的难点,在于工作地点和用工主体:员工在越南公司任职,境外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身份,劳动纠纷原则上主要应在越南处理,国内劳动仲裁可能不予受理。
这个判断提醒了许多准备出国务工的人:认识国内老板、使用中国品牌,与劳动关系究竟建立在哪家公司,是不同的问题。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三条明确,劳动合同一般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工作地难以确定时,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还存在适用派出地法律的规定。
因此,不能一看到中国员工,就直接套用国内赔偿标准。
但也不能反过来,凭一句“公司在国外”,就认定国内相关主体一定没有责任。劳动合同签给谁、谁实际招聘和发薪、是否存在派遣或者其他合同关系,都需要核实。
适用哪国法律、由哪里处理、最终谁承担责任,需要分别判断。
对当事人而言,接下来最有价值的工作,是把诉求变成能被审查的证据。
工资请求,需要对应合同、工资流水和工作记录;解除争议,需要通知、谈话记录和账号停用情况;人身损害,则需要就医材料、视频及证人证言。每一项主张都应说明发生了什么、由谁实施、造成什么后果。
保存材料时,尽量保留原始文件和完整上下文。网络传播中的短视频能引起关注,但法律程序还需要核对前因后果。关注度能够推动回应,扎实证据才能支撑追责。
在海外遇到权益受损,可以向当地警方、有关法律机构寻求帮助,也可以联系中国驻外使领馆或者拨打12308寻求领事协助。
使领馆可以提供信息建议、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敦促依法妥善处理,但不能替代当地司法程序作出裁决。
这也意味着,出国工作之前,除了问工资多少,还应看合同主体、工作许可、保险和争议解决安排。发生纠纷以后,翻译、律师、往返交通都可能增加维权负担。提前把规则写清楚,是给自己留一条能够走通的路。
我支持员工依法讨回应得报酬,也认为企业应认真回应涉及人身安全的指控。愿意出国工作的员工,承担了离家和适应陌生环境的成本,企业更应提供清楚、可执行的保障。
企业出海,产品和订单要走出去,规范用工也应跟上。能把工作分歧谈明白,把离职手续办妥当,把员工安全放在心上,才是经营能力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