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与蛇又出现了!”内蒙古,一司机发布了一段取名为“阿尔山景区200元一晚的大酒店”的短视频。有网友看了住宿环境,认为根本不值200元,同时认为存在价格欺诈。然而市监局介入调查发现,这并非酒店,而是当地居民见宾馆和民宿的客房满了,特地将自家住宅让给司机入住,只收了对方100元一晚上,还提供了免费饭菜。本来居民是要被行政处罚的,但市监局的做法令人感到暖心。
事发当天,一位旅游团的陪同司机因为景区周边的客房都满了,没有住的地方,所以请求居民包某某帮他想想办法,随便找个住的地方就行。
包某某十分热心且仗义,虽然第一次见司机,但还是帮他联系了周边的酒店或民宿,得到的消息是都客满了。
之后,包某某就提出可以把自家住宅拿出来临时给司机住几晚。在办理入住之前,包某某特地强调自己这不是酒店,且硬件设施十分简单,不能和酒店、民宿相比。
司机也不想白住,二人就协商了每人每晚100元的房费标准。在事发当晚,包某某还为司机提供了免费的饭菜。
然而司机入住时发现,房间比想象的还要差,于是拍下了房间内的设置,并发到了网上,带有调侃地编辑了一个视频抬头“阿尔山景区200元一晚的大酒店”。
这条视频一经发到网上,顿时引发了热议。不少网友表示,这个环境还收200元,难道不是价格欺诈?
甚至有网友还打算搜索这家酒店的名字,但始终没有搜到。
随着事情的发酵,当地市监局接到了不少投诉举报,称包某某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可当市监局介入调查时发现,这压根就不是什么酒店,包某某没有任何酒店的经营资质,他是把自己家收拾了一下让出来给司机住,只是收了对方100元一晚上的费用,且提供了免费饭菜。
对于这100元一晚的费用,是包某某和司机自行协商的结果,并不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不过,包某某虽然是好心,但市监局认为包某某办了件坏事。因为包某某没有营业执照,就不能对外提供有偿住宿服务,这属于无照经营。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来看,包某某将面临1万元~10万元的罚款处罚。
市监局执法人员在现场完成取证,当场责令包某某停止所有住宿接待业务,同时考虑到包某某的违法情节较轻,故仅对其开展了普法教育。
至于房屋卫生、床上用品保洁方面等问题,已经交由卫健部门去处理。
最后,酒店住宿行业的经营红线,不会因为好心帮忙就没事了,只要收了钱,那就属于经营行为,就必须执有效证件。
同时这件事也折射出一个为了流量不择手段的问题,明明是当地居民自己的家,却用了“大酒店”这个词,这很容易误导网友们的观点,无端给当地旅游市场带来舆论的压力。
您对于这起事件怎么看?
信息来源:杭州网2026-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