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盘打得太响了!安徽阜阳,男子做生意资金断裂,多次找朋友周转,前后写了13张借条,累计借款375万,后来陆续还了294.8万。谁知,欠款还没还清,男子竟突然离世。债主急了,一纸诉状将其妻儿告上法庭,要求还钱。一家三口看金额这么大,便声称要放弃遗产继承,本以为这样就不用还债,谁知,法院接下来的判决让人意外。
刘军是个生意人,早些年挣了不少钱,但从2018年开始不景气,资金链一度断裂。
为了保全多年心血,他开口向好友李华借钱,对方也很仗义,想着拉朋友一把,多次借钱给他,累计借款375万元。
亲兄弟也要明算账,刘军前前后后写了13张借条,双方约定了利息,后来,刘军手头稍微宽松些,便陆陆续续还了294.8万元。
本以为生意慢慢有起色,日子会越来越好,谁也没想到,2023年12月,刘军突然意外离世。
债主李华一看,借钱的人没了,这笔账找谁要?千万不能让这笔账烂在地里。
思来想去,就把刘军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他的妻子、女儿、儿子三人全部告上法庭老婆,要求他们把剩下的本息还清。
原本以为会正常走流程,结果开庭后,刘军的妻儿态度非常坚决,当场提交书面声明:全员放弃所有遗产继承权。
他们心里打得清清楚楚的算盘:既然法律说继承遗产才需要还债,那我们一分钱遗产都不要,所有债务自然就跟我们没关系,完全可以甩手不管、不用担责。
本以为这波操作能完美避债,稳赢这场官司,可一审法院的判决直接给他们泼了一盆冷水。
法官明确表态:你们虽然嘴上说放弃继承,但你们是最清楚死者遗产、最能掌控家产的人。
在没有把遗产正式移交给村委、民政部门管理的前提下,你们依旧是遗产的实际管理人。
如果所有人都随便一句“放弃继承”就撒手不管,那债权人的钱就彻底打水漂,属于恶意逃避法定义务,这种放弃行为法律不认可。
所以,一审直接判决,一家三口必须在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剩余200多万欠款本息。
一家人不服气,觉得判决不合理,又申请再审。
再审法院重新核算账目,把欠款金额调整为145万余元本金及利息,但依旧判定三人必须承担清偿责任。
刘军的儿子还是不甘心,继续上诉,罗列一大堆理由,质疑借款证据、利息计算,反复强调:我们已经放弃继承,凭什么还要还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也就是说,放弃继承权,不等于免除法定管理义务。
一家三口只是单纯写了放弃声明,从来没有走正规流程,把房产、存款等遗产正式移交官方机构代管。
说白了就是,嘴上说不要,家产还在自己掌控里,属于典型的“假放弃、真逃债”。
所以,刘军妻儿三人依旧是遗产实际管理人,必须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