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旁边悄悄多出来一栋建筑,没有任何规划审批手续,就这样夹在两栋别墅中间。这事儿听起来蹊跷,查起来更是一点都不含糊。城管部门已经正式立案,前期调查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当中。
有人可能会嘀咕,房子都盖起来了,住也住了这么多年,是不是就算了?俗话说得好,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违建就是违建,哪怕它披着“历史遗留问题”的外衣,也照样逃不过核查这一关。
咱们不妨翻开《城乡规划法》第64条看看。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没拿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拿了证却不按证上的规定来盖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建设。这条法律就像一把尺子,量得明明白白,谁也别想打马虎眼。
那么问题来了,这栋夹缝中的建筑,接下来会面临什么样的命运?其实路子无非两条。一条是“能救”,规划部门认定它尚可采取改正措施,通过整改或者补办手续能消除对规划的影响,那就要限期改正,同时还得掏出工程造价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罚款,这钱可不是小数目。另一条就麻烦了,一旦被认定为无法改正,限期拆除几乎是板上钉钉。碰上那种拆不得的特殊情况,等待它的可能是没收实物或者没收违法收入,罚款照样跑不了,最高能达到造价的百分之十。
整个查处过程环环相扣,一步都省不得。执法人员先要现场勘验,拍照、测量、做笔录,一样不能少。接着要把材料送到规划部门去定性,判断这房子到底还有没有救。定完性,处罚告知书会送到当事人手上,陈述、申辩、要求听证,这些权利都摆在那儿。决定书下来之后,当事人要么自己动手改正,要么等着强制执行。真到了强制拆除那一步,前面还有催告、公告等一道道程序等着。
细节里藏着关键。罚款的基数是整个建设工程的造价,不是违建那一小块儿的价钱,很多人算错了这笔账,最后悔之晚矣。还有一点特别要紧,案件调查期间,千万别心存侥幸搞什么扩建装修,那无异于火上浇油,只会让处罚雪上加霜。
历史遗留问题这四个字,听着像挡箭牌,实际上顶多算个情有可原。裁量的时候或许会酌情考虑当年的背景,处罚力度上可能留有余地,可该走的程序一步不会少,该认定的违法性质一分不会改。世上从来没有“盖得久就合法”的道理。
眼下案子已经立案,后续怎么认定、怎么处罚,且看调查结果。给当事人的忠告就一句,积极配合,用足权利,必要时请个专业人士把关,才是眼下的正道。宅基地房屋权属 宅基地权属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