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海南海口,一女老板图省事,通过货拉拉下单,给同城客户跑腿寄送675元月饼,谁知骑手上门取货之后直接失联,得知月饼丢失,女老板赶紧报警,这才发现骑手取货时就故意遮挡面部,无法认出,事后女老板跨多地12345投诉维权,结果初期平台只提出赔付女老板双倍跑腿费23.16元,拉女老板不同意,后来有记者介入,平台最后这么处理了!网友:要那么多月饼干嘛?要送礼吗?
李女士是来月饼店的,每年中秋节都忙的脚打后脑勺。
那天有客户下单5盒月饼,价值675元,但她节前太忙,没时间送,就在货拉拉小程序上下了跑腿单。
其实这不是李女士第一次叫跑腿,她是经常叫送单,根本不以为然。
想着平台派单,骑手都是实名认证的,安全有保障。
谁知道几个小时过去了,到了约定的收货时间,客户那边催着问怎么还没送到。
李女士才慌了神,第一时间就报了警,没想到后续的问题比丢货还让人窝火。
经过调查,监控清晰拍到骑手在取货时刻意把头盔面罩放下来,遮住整张脸,拿上月饼之后就骑车离开。
但因货拉拉的平台注册主体不在本地,她只能轮番打海口、深圳、天津多地的12345热线来回投诉,可折腾了好半天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
海口说不是自己的管辖范围,深圳又说运营主体注册在天津,自己没权,反正你推我我推你,就是没人解决。
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平台客服称只愿意赔付双倍跑腿费,也就是23.16元。
六百多块的月饼丢了,只赔二十多块,换谁都接受不了,李女士坚决拒绝这个方案。
直到媒体记者介入联系平台沟通,事情才有转机。
记者介入后,平台当天就全额垫付李女士675元月饼货款,并且把12.08元的跑腿费原路退回。
消息传开,网友纷纷吐槽,调侃骑手拿走这么多月饼,难道是打算拿去自己送礼?
这话虽是玩笑,但藏在这件事背后的平台规则漏洞,才是真的值得所有用过跑腿服务的人警惕。
很多人下单时都有个默认的想法:我在平台上下的单,付了服务费,骑手是平台管的,那东西丢了平台肯定要全额赔。
可真等出了事才会发现,订单底下那行密密麻麻的小字协议里,早就藏好了“不保价货物丢失仅赔付几倍运费”的条款。
平台转头就会把这份格式条款搬出来,把赔偿金额压得极低。
《民法典》第833条写得明明白白: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510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说白了,平台不能靠着藏在角落里没人会仔细看的小字,单方面强制规定丢货只赔几倍运费。
如果下单时没有专门和寄件人明确说明、取得同意,货物丢了就得按实际市场价赔,不能拿格式条款当免罪金牌,逃避自己该担的监管责任。
更何况这件事暴露的问题,远不止赔付规则不合理那么简单。
骑手取货后能单方面标记订单完成,整个过程不需要收货方核验确认,有心之人想钻空子简直太容易。
平台收了跑腿的服务费,就该做好骑手审核、取件核验、送达确认的全流程管理,而不是平时躺着赚佣金,出了事就把所有风险全推给客户。
保价功能当然可以有,但绝对不能变成平台减轻责任的挡箭牌。
普通商家寄价值较高的货品,很少有人会特意去加保价,平台与其琢磨着怎么在赔付规则上抠门,不如把功夫花在前端流程管控上。
从源头把丢货的概率降下去,总比等出事了拿少量赔偿打发用户要靠谱得多。
对此,你怎么看这件事?你平时寄跑腿会主动买保价吗?你觉得丢货只赔几倍运费合理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案例来源:小强热线 2026-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