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耍小聪明就能白嫖百万房产?很多人以为,签一纸离婚协议,就能把债务甩得干干净净,财产牢牢攥在手里,现实直接给了狠狠一记耳光。
北京一对夫妻,丈夫拿婚内共同的房产做抵押,从银行贷出来整整 100 万。谁料贷款到期之后无力偿还,很快就发生逾期。眼看银行就要上门讨债,夫妻俩火速跑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写得相当漂亮,家中最重要的房子、车子,全部划归到女方名下。最耐人寻味的是债务那一栏,直接填了一个大大的 “无”。表面看上去,这是丈夫负债累累,选择净身出户,把全部家产留给妻子的悲情戏码。
可这里藏着一个致命漏洞:虽然离婚白纸黑字约定财产归女方,这套房子自始至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产权依旧登记在男方的名下。
本以为这波操作天衣无缝,债务归男方,资产全留给女方,轻轻松松躲过银行追偿。万万没想到,银行根本不吃这一套。发现贷款逾期之后,银行迅速起诉,直接申请把这套房产查封,准备走拍卖流程收回欠款。
这下女方急了,拿着盖了民政局公章的离婚协议,跑到法院讨要说法。她振振有词,离婚之后房子就属于自己,跟男方的债务没有半点关系,凭什么要查封属于自己的房子,坚决要求解除房屋查封。
本以为离婚协议在手,胜券在握,可最终法院的判决直接让所有人大跌眼镜。法院查明关键事实:这笔百万抵押贷款早已存在,离婚恰恰发生在贷款刚刚逾期之后,夫妻二人把全部值钱财产划分给女方,却对大额债务只字不提,财产分割明显失衡。
法官明确,离婚协议仅仅是夫妻两个人之间的内部约定,只约束他们彼此。房产属于不动产,没有完成过户登记,物权就没有真正转移,这份协议根本对抗不了银行合法有效的抵押权,也不能阻挡法院强制执行。
一审直接驳回女方全部诉求,女方不服继续上诉,二审依旧维持原判。这件案子撕开很多人的认知误区。不少人天真觉得,只要离婚协议写房子归我,房子就是我的。
殊不知,只签协议不过户,等于埋下一颗定时炸弹。一旦另一半在外欠债被起诉,登记在他名下的房产,照样会被查封拍卖。
更不要妄想,靠火速离婚分割财产,就可以躲避已经产生的债务。这种事后转移财产的操作,在法庭上根本行不通,到头来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白白耗费大量时间精力打官司。
婚姻里不光有情爱,还有绕不开的财产风险。房子不是写进离婚协议就万事大吉,过户登记,才是真正拿到房产的最后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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