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能不能以物业服务不好为由,拒交物业费?法院判决说清楚
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最近贵州一份物业纠纷判决冲上热搜,有位业主,房屋长期没怎么住,连续多年不交物业费,物业多次催告无效之后,直接起诉到法院。
法院最终判决,业主需要一次性付清拖欠物业费7292元,如果逾期不给,还要加倍支付债务利息,诉讼费也全部由业主承担。
很多业主都有这个疑问:房子空置没住,或者物业做得不好,我就可以不交物业费吗?这里给大家讲清楚《民法典》的规定:物业服务是针对小区公共区域,安保、消防、电梯、保洁这些,不会因为你不住房子就停止服务 。
房屋空置≠免交物业费;服务有瑕疵,不等于可以直接拒缴全部物业费。
在这里提醒大家三个高频误区:
第一,房子没入住,照样要交物业费;
第二,物业服务有问题,不能直接拿拒缴物业费来对抗;
第三,别的业主不交,不代表你也可以跟着不交,缴费是个人法定义务。
那物业确实服务差该怎么办?
正确做法是拍照录像留存证据,向物业、社区投诉反馈,必要时通过诉讼,要求物业整改、酌情减免物业费,而不是直接一分钱不缴。
周兆成律师提醒:物业费纠纷是双向责任。物业应当好好履约,业主也不能用拒缴的方式赌气维权。拖欠物业费败诉之后,会产生罚息,还会留下涉诉记录,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