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st part of beauty is that which no picture can express.
极致美是画家无法呈现的。
今天读到的这句话出自英国文艺复兴时期哲学家、散文家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的著名随笔《论美》。
这篇文章收录于培根晚年定稿的《随笔集》(Essays)中,该版本最终扩充版于1625年出版。 当时的欧洲正处于文艺复兴晚期向启蒙运动过渡的阶段,艺术领域流行着一种“用公式定义美”的倾向——比如古希腊画家阿皮雷斯主张从许多面孔中选取最美的部分拼合成一张完美的人像,德国画家丢勒则试图按照几何比例来画人像。培根写这篇文章,正是为了反驳这种机械化的审美观。他在文中层层递进地论述:颜色之美不如形体之美,形体之美不如优雅行为之美。而最高的美——即那种优雅行为所散发出的美——是画家无法用画笔表现的,因为它“难于直观”,是一种奇妙的美。
可是讽刺的是,现实中培根本人的行为却完美地验证了“知行分裂”的典型。1621年,培根的政治生涯达到顶峰——他是英国大法官,被封为圣·奥尔班子爵,是双料贵族。 但就在这一年,英国国会下议院借弹劾他受贿来打击王权,调查委员会收集了28项受贿证据,包括价值800英镑的饰盒、500英镑的钻石耳环等。培根最终认罪,被判处罚金四万英镑、监禁于伦敦塔、终身不得担任公职。 虽然国王很快赦免了他,但他的政治生涯彻底终结。
从培根的故事里,我得到一个认知,就是欣赏作品时要把人品与作品分开,可以试着用文学批评界的建议:“先抛开作者,后找回作者”。
第一步:先以纯粹的读者视角,独立审视作品本身的立意、意象、文笔、结构,判断它的艺术价值。
第二步:再结合作者的时代背景和生平经历去深化理解,但明确区分——这是“参考生平辅助理解”,而不是“用人品决定作品价值”。
这样既能欣赏作品本身的美,又能理解作品背后的复杂性,而不被作者的道德瑕疵绑架审美体验。分享今日的感悟 每天一句励志英语 每天说一句鼓励自己努力的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