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给外面花29万8,法院只判回来 3 万 4
安徽有个案子。
丈夫在外面给一个女主播,打赏了二十九万八。妻子发现了,起诉,想把这笔钱要回来。
法院判了。
只能拿回三万四。
为什么?打赏的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不是说一人一半吗?为什么这么判?
我做了二十三年婚姻心理咨询,这个件事,我劝每个中年女人都看懂。
法院不是一刀切。它是这么算的。二〇二五年三月以前,丈夫在直播间打赏,算正常消费。你花钱看表演,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钱回不来。
三月以后,变了。两个人加上了微信,互发的消息法院原话叫暧昧,还线下见了面。
从那以后,钱就不叫打赏了,叫维系不正当关系的赠与。
性质,变了。
你可能会觉得,这判得也太轻了吧?二十九万八,才拿回三万四?你先别急着替她委屈。
法院返还的,是主播实际到手的八万七里的一部分。平台抽成那二十一万,早就分完了,追不回来。
而且我告诉你,这个案子能立住,靠的根本不是抓到什么。
我再说一个最近的案子,你听听。结婚七年,丈夫加了那种群,还在里面留言,写得非常露骨。
妻子手里,没有任何实质性出轨的证据。
法院照样判。准予离婚,赔偿精神抚慰金和离婚损害赔偿,四十万。
这两个案子放在一起,说的是同一件事。
越界这件事,从今天起,不需要你抓到现行了。
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消费记录,判决书给了一把尺子。感情上的事说不清,钱,是最先失控的那个。
所以我跟我的来访者常说一句话,今天也送给你。家里的大笔支出,两个人知情,这是底线,不是不信任。
真出了事,说不清的那个人,才是最惨的。
我问你个实在的。你家的大笔支出,是两个人知情,还是一个人说了算?
A,每笔都商量。B,大钱才说一声。C,从来不知道。
选一个,写评论区。顺便说说,是怎么变成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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