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取闹!一女子买电视,见85寸的创维电视,只要849元,二话不说就下了单。不到10分钟,商家就给女子打来了电话,说实际价格是8499元,价格标错了,愿意补偿200元。女子觉着,这哪是补偿,这是打发。
杭州的陈姐装修完租了五年的老房子,忙活三个月,开始采购家电,线下看好的一台 85 寸创维电视,以旧换新也要八千出头,为省这笔钱,她天天蹲各大电商 App 等大促。
深夜近十二点,直播间弹出弹窗:创维 85 寸 4K 智能电视,到手价 849 元,她翻看参数,运动补偿、大内存、全国联保全都有,主播高喊是品牌冲粉丝福利、库存仅 20 台手慢无,陈姐怕抢不到,直接绑卡秒付,还叫醒老公分享捡漏,老公提醒小心骗局,她坚信官方直播间付款就稳了。
喜悦只维持了不到十分钟,商家来电,一名实习生语气焦急,说运营熬夜上架时把 8499 元少打了一个 9,错写成 849 元,后台已拍出上百单,全按这个价发货半年工资都赔不起,提出退款并补偿 200 元无门槛券。
陈姐心里瞬间凉了:为等新电视,旧电视已两百块卖给收废品的,挂架也提前打好,200 元券根本补不回损失,等她再点开链接,商品已下架,回放也被删,几轮协商后商家松口给 500 元现金,前提仍是退款,还称陈姐明知价格异常下单属恶意薅羊毛。
网上迅速分成两派,一方说 849 元买 85 寸电视明显背离行情,陈姐是薅福利,另一方认为消费者付款订单即成立,商家失误不该让买家买单。
这里其实有两层法律规则,《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明确,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符合要约条件、消费者提交订单成功,买卖合同即成立,商家不得以格式条款单方否定合同效力,从这条看,陈姐付款时合同已生效。
商家可援引《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民法典总则编解释第十九条进一步说明,对价格产生错误认识、无此错误就不会作出意思表示的,可认定重大误解。
849 元与 8499 元相差约十倍,远超正常促销幅度,参照司法实践,法院通常倾向认定构成重大误解,商家大概率不必按 849 元发货 —— 江苏常熟一案即如此:商家本欲将市场价 80 余万元的名表按 86 万元起拍,因操作失误输入为 8.6 万元,法院认定重大误解、撤销合同,驳回买家继续履行请求。
但合同可撤销,不等于商家能零代价砍单,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与缔约过失责任要求,合同被撤销后有过错方应赔偿对方损失,上述常熟案中,法院便酌定商家赔偿买家 10 万元,以弥补其律师费、路费及时间精力等投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换言之,商家可以不发电视,却不能只拿 200 元券草草了事。
这件事不该简单归为 "薅羊毛" 或 "恶意砍单" 的对立,陈姐有前置投入,诉求有现实基础,但 849 元与市场价差距悬殊,强制按低价发货法律成功率很低。
真正值得反思的是直播间品控:价格录入和审核全凭人工、缺复核机制,一出错单就搬出实习生卖惨、用小额补偿打发消费者,把运营失误风险转嫁给下单者,权利不等于免责,商家有权申请撤销,就必须承担相应赔偿。
对消费者而言,下单前要理性甄别超低价格,一旦遭遇错价砍单,妥善保存订单截图、通话录音、聊天记录,通过平台调解、12315 维权,主张合理的信赖损失,而非执着于强制发货。
商家失误不该让消费者独自买单,消费者也不能指望所有离谱低价都能履约,陈姐的材料已提交 12315,结果将给直播间商家和网购消费者上一课:线上卖货,价格录入是底线,任何疏忽都要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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