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出身的裴轶,眼下正遭遇一场关于她自身专业的实战考验。她研究的不是数字时代女性权益保护吗,机会就这么来了,面对铺天盖地的质疑和批评,她该怎么用自己学到的东西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呢?检验她学识深浅的时刻到了。
一个教别人如何在数字时代保护权益的法学教师,自己反倒成了网络舆论风暴的中心。这种身份与处境的错位,本身就值得琢磨。
2026年9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裴轶在选课群发了一段通知,说课程“有一定的巧克力属性,可能会让某些同学不适”,建议只想凑学分的学生退课。这话被网友按“狗吃巧克力会死”的梗解读,认为她把不认同课程的学生暗比成狗。
紧接着,一张网传聊天截图让事态彻底失控。截图中她说“我支持男的低人一等”,这话到现在没有官方确认,但已经被当成实锤在传播了。
9月23日,裴轶在选课群确认学校通知停课,理由是“课程不满足大家期待”。学校至今没发正式通报,她的教师岗位和行政职务也正常保留着。
说白了,她踩的坑就一个——用隐喻去筛选学生,这在法律上站不住脚。民法典写得清清楚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你要是觉得课程有门槛,可以明说先修要求,犯不着用阴阳话术去堵别人的嘴。
可话说回来,舆论的反扑也早就越了界。论文引用出错误,该走学术调查就走学术调查,学术不端有学术委员会来认定。但网友把学历、证件照全翻出来嘲讽,这已经不是在讨论学术了,是在搞网络批斗。
裴轶面临的维权局面其实很清晰。课程群通知是她自己发出去的,这个洗不掉。但那张私聊截图如果被断章取义传播,发布者可能构成名誉侵权。民法典规定,受害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
有一个案例值得她参考。2025年,重庆工商大学一名法学副教授被学生在匿名平台发帖指控“媚男”“刻薄”,这位老师直接截图取证、联系平台调取投稿人信息,并明确表示将起诉侵犯名誉权,学生不到一天就道歉了。
这个案例说明,法学专业能力在网络维权中是实打实的武器。裴轶如果真的认为网传截图被恶意剪辑、广泛传播构成侵权,完全可以走同样的路子——固定证据、调取发布者信息、提起名誉权诉讼。
但她自己也有硬伤。论文引用美国判例时,把2020年才立案的案件写成2015年,而涉案公司2018年才成立。这种时间线矛盾在法学论文里是低级错误,反映出引用域外判例时没核对原始文书。
更大的问题在于,一个搞竞争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学者,突然来教女性权益保护,学术积累有多少,外面的人不好判断。跨领域开课本身没问题,但课程内容如果缺少扎实的学术支撑,争议一来就容易被质疑是蹭热点。
从法律角度看,裴轶事件涉及的核心问题是:网络舆论的监督边界到底在哪里。公众有权质疑高校教师的学术水平和师德,但质疑不等于人身攻击,批评不等于造谣。名誉权纠纷案件中,法院一般认为,如果言论存在侮辱或捏造、歪曲事实的诽谤内容,就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她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做的,是区分哪些言论属于合理的学术批评,哪些已经构成侮辱和诽谤。对那些基于事实的质疑,该回应就回应,该整改就整改。对那些捏造事实、恶意中伤的内容,该起诉就起诉。
但维权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她自己是否经得起查。如果论文的时间线错误被学术委员会认定为严重学术不规范,那她在名誉权诉讼中的立场就会变得很被动。毕竟,一个自身学术诚信存疑的人,很难理直气壮地要求别人闭嘴。
说到底,裴轶需要明白一个道理。在网络时代,法学教授的身份不是护身符,反而是放大镜。你教别人维权,别人就会用更高的标准来审视你。你研究女性权益保护,公众就会盯着你在生活中是不是真的尊重平等。
这场舆论风波能不能平息,关键不在于她法律功底多扎实,而在于她愿不愿意先把自己身上的问题捋清楚。论文的错误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课堂表达该怎么改进就怎么改进。维权是权利,但反思是前提。
信息来源:香港星岛日报《北理工女教师称课程似「朱古力」 被指侮辱男性遭校方叫停》,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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