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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竖都是在卖身》 卖身为奴,对咱们来说是旧社会的事儿。70多年后的今天也有变

《横竖都是在卖身》

卖身为奴,对咱们来说是旧社会的事儿。70多年后的今天也有变种的卖身为奴,不过已从旧社会的被迫卖身,变为今天的主动卖身。括弧,你们认为的各种,咱不议论;我不是不知道,而是不必说,我只说情感婚恋市场的卖身为奴,括弧完。

最近我贴出来的俩案例,80后富婆和00后小奶狗,60后老男和80后小老婆,其中的00后小奶狗和80后小老婆,又何尝不是卖身为奴。当然这种奴,既不会失去人身自由,也不是体力奴隶,而是以身为货:你只要给够钱,我就跟你睡些天。

睡些天,到底是睡多少天?在该问题上双方很难形成共识。岁数大的那一方(不论男女),都期待是睡到自己又有更好的睡伴了、或完全不需要眼前这一个之后;而岁数小的一方则内心清楚,自己并不会跟对方睡多久,睡到自己经济好转即可。

由于公平对等是脑子正常的成年人的基本要求,所以,对岁数小的一方来说:我付出我的青春和肉身,换你的金钱和扶持,这买卖合情合理;如果我认为你提供的金钱与扶持已不配我的付出,我肯定离开你,彼时你有什么资格要求我陪你到老?

但对岁数大的一方来说:如果没有我把你从穷人堆里提拔出来,你能有现在的一切吗?你过去是个穷困潦倒的小屌丝,若不是遇到我,你现在也是个穷困潦倒的老屌丝。你的见识、素质、圈子、甚至外貌,都是我给的,你怎么可以这么无情?

“老少配”中所有当事者,都是“婆说婆的理,公说公的理”,因为他们各自站位不同。从某顺立场来看,他们主要问题是价值交换前,没有正面沟通和约定过交换原则。讲钱的时候,却用感情打马虎眼,双方的真诚度都不够,才造成后面的争端。

准备短期卖身为奴者、和准备花钱买睡伴的老板们,必须在交易前把交换条件当面谈透、确保双方认账。此协约虽见不得光、也不被法律支持,但对双方是个紧箍咒:至少合作期间双方要按协约行事,要避免对“利和”的对象产生“天属”的妄念。

什么叫利和?什么又叫天属?利和,是条件谈得拢就聚、谈不拢就散的关系;天属,是没条件也断不了的关系。别讲你们是天仙配,彼此来这世间就是为找到对方、和对方一起终老——天仙配更讲究岁数形象都搭配,老配少,都是短期交易。

交易中岁数大的一方,不论男女都得心里有数:再自信也别当自己的人格魅力和经济实力,能让岁数小的一方陪你到老。世界本就是别人依傍你一程、你捆绑别人一段时间的,哪能幻想捆绑人家终身。性交易没有终身制的,即便婚姻也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