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银行的做法实在让人看得窝火!
湖北十堰有位男士去银行取八万多块钱,本是给家人治病的救命钱,结果柜员直接说取不了 —— 账户里就剩不到四千块了。
大哥当场就急出一身汗,赶紧拨了报警电话。警方调查后给出明确结论:这笔钱是被他人用非法手段盗刷的,储户本人没有任何过错。
男士觉得银行没尽到保管资金的责任,理应承担赔偿。
可银行方面压根不认可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撂下话来说要是不满意就去法院起诉,法院判赔多少就赔多少。
说起来这位周先生家里正扛着难事,妻子身患癌症,常年要吃药治疗,卡里的八万两千多块钱,几乎是家里凑出来的全部救命钱。
今年二月眼看药快吃完了,他就想着去银行把钱取出来,续上治疗的费用。
结果到银行一查,原本应该有八万多的账户,余额只剩三千九百多块,一下子少了近八万。
换谁遇上这事都得发懵,银行卡明明在自己身上揣着,也没给过别人密码,没点过陌生链接,怎么好端端的钱就没了?
后来打出交易流水才看清,钱是分两波被转走的。
头一波是一月下旬的早上,短短七分钟里就发生了十七笔数字人民币兑出、三笔数字人民币消费,还有好几笔银联消费,加起来一万多。
第二波更离谱,转天凌晨直接有一笔四万七千多的境外无卡支付,零零散散几笔操作下来,卡里的钱就剩了个零头。
周先生自己都纳闷,他从来没开通什么数字人民币功能,更别说境外消费了,连收款方是谁都不知道。
更气人的是,他每个月都被扣三块钱的短信提醒费,这二十多笔交易下来,连一条提醒短信都没收到。
报了警之后,当地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调查,最后给周先生开了盖着公章的书面证明,明确说盗刷发生期间,他本人没做过任何转账、支付操作,也没泄露过个人信息,这笔钱就是被人非法盗刷的,受害人没有任何过错。
拿着这份证明,周先生去找银行要说法,觉得银行在资金安全管控上有漏洞,该赔偿自己的损失。
可银行的说法是,公安机关的证明只管刑事立案,不能直接当民事赔偿的依据,责任怎么划分得法院说了算,想要赔偿就走诉讼程序。
这话听着好像挑不出错,但搁在普通老百姓身上就太为难了。
本来就是等着用钱治病的家庭,平白无故丢了救命钱,还要花时间、搭精力去打官司,折腾下来谁受得了。
其实早在 2021 年,新华社就报道过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发生伪卡盗刷或者网络盗刷交易,借记卡持卡人基于合同关系要求银行支付被盗刷的存款本息和损失,法院是依法支持的,除非银行能证明储户自己没保管好密码、验证码这些身份信息。
放到这件事里,警方都已经出具证明储户没有过错,银行还把所有问题都推给法院,难免让人觉得是在甩责任。
更别说还有短信提醒的问题,储户月月交着服务费,结果大额交易、境外异常交易连个通知都没有,这本身算不算服务缺位?
数字人民币的开通按理说也得本人实名验证操作,没开通的账户怎么就能发生兑出交易?
这些实实在在的疑问,都不是一句 “去法院告” 就能轻飘飘打发的。
目前这事还在争议当中,后续要不要走法律程序、结果如何,还都没有定数。
只是对于普通储户来说,把钱存在银行,图的就是个安全稳妥。
要是真出了问题,银行先想着怎么撇清自己,而不是和储户一起核对问题、解决问题,那大家存钱的那份放心,恐怕就要慢慢耗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