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职人员犯罪,往往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俗称”双开”;部队军官犯罪,除开除军籍、开除党籍外,还可以开除公职,也就是"三开"吗?
当年,我们单位的一位同事,因为超生三胎,违反了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也就是所谓的"双开"。单位的人都认为,"双开”是对公职人员的最重的处分。
我们部队的极少数军职人员,由于经不起考验,禁不住诱惑,在权力与金钱面前打到败仗,利用手中的权力,贪污受贿搞腐败。对这极个别害群之马,是不是应该既开除其军籍,又开除其党籍,还要开除其公职,也就是不再发给这些个刑事犯罪分子工资或者退休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