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任性!”河南固始,一53岁患癌女子,在自家菜地,只烧了约1平方米少量杂草,竟被镇执 法队3人罚款500元。当时她兜里没有回家了。第2天,3人竟跑到家里来要。3人只1人穿制服,另外2人便装。女子要求出示处罚决定书、执 法手续。对方竟拒绝提供,态度还不好:无所谓,要什么手续,我们给你出什么手续。双方吵了起来,女子报警后3人离开。事后,3人矢口否认罚款,一口咬定只是做笔录、口头训诫。
53岁的贺女士,一直靠种自家小片菜地贴补家用,菜种出来,自己吃不完就卖一些,卖不出大钱,但后买油盐酱醋柴了。
她不幸被确诊癌症,干重活吃力,拔草费劲,就想着把菜地杂草烧掉,草木灰还能当天然肥料用。
她烧的面积也就1平方米左右,火刚灭没多久,就被巡查人员发现了。
对方要罚款500元,当天贺女士身上没带钱,谁来菜地干活还带钱呀,她兜里比脸还干净。
她没法当场交钱就回家了,本以为这事是对方吓唬一下自己,就这么翻篇了。
没想到第2天,执 法队的3个人,直接找上门来要罚款。
3个人里只有1个人穿着制服,剩下2个都是普通便装,进门后开门见山要500元罚款。
好家伙,都找上门了!贺女士和家人当场提出,按照规矩得先看对方的执 法证件,还要出具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确认处罚依据和流程没问题再交钱。
但对方全程不肯拿出任何正规执 法手续,态度还十分随意,双方当场就吵了起来。
贺女士没办法选择报警,等民警赶到现场之后,这3名执 法人员赶紧走了。
事后,贺女士进行投诉,执 法队的说法却完全变了,他们矢口否认上门是为了索要罚款。
对方只说,当天是上门找贺女士做情况笔录,对她露天烧杂草的行为,进行口头批评教育,和现场要求缴纳500元罚款的实际情况完全矛盾。
目前,相关部门已经正式介入,进行核实,后续会根据调查结果,依规对相关问题做出处理。
无独有偶,国内某乡镇也曾出现过类似情况。
一名农户,在自家菜园边角焚烧不到2平米的枯菜藤,被2名便装执法人员上门索要600元罚款,同样不肯出具任何处罚文书。
农户拒绝交钱后,被反复上门催促,直到视频被曝光后,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最终认定执法程序违规,涉事人员被通报批评,相关不合理的处罚要求也被撤销。
贺女士烧的杂草面积极小,既没引发火情,也没影响周边其他人,按规定先上前提醒、批评教育完全能达到管理效果。
一上来,就直接上门要500块罚款,这有点小题大做了。
更别说执 法,连最基本的手续都不肯给,事后还直接改口不认账。
这种操作,不光让贺女士摸不着头脑,也直接耗损了大家的信任。
执 法的初衷是规范行为,不是为了罚款而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52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交付载明行政处罚内容的书面处罚决定书。
具体到本案,执 法人员没按规定出示证件、出具文书,即便当事人行为确属违规,该处罚行为也因程序严重缺失,不具备合法的法律效力。
我认为,很多时候大家对管理工作的不理解,从来不是针对规定本身,而是针对执 法过程里那些随意、不透明、前后矛盾的操作。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国+社区2026-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