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男子与女友同居期间,连续5天在早中晚、深夜、凌晨在出租屋外喝酒,一直喝到醉倒为止,房东多次劝说,但男子并不理会。某日中午,男子再次醉倒在出租屋外,房东路过时发现男子脸色苍白,几乎没了呼吸,吓得立即报警并叫了救护车。医护人员到场时,男子已经死亡。事后,警方已经排除刑事案件的情况下,房东还是被男子家属告上法院,认为房东未尽到及时救助义务,导致错过最佳救治时间,故索赔209895.9元。法院判了!
那天,杜某正在外面谈合作,手机突然响了。
来电是小区物业。
他本来还在和对方谈事情,看到电话时,心里就“咯噔”一下。因为最近这段时间,物业已经不是第一次找他了。
电话刚接通,物业工作人员就有些着急地说:“杜先生,你家租客又在门口喝酒了,你赶紧过来处理一下吧,已经有人投诉了。”
杜某一听,脑袋顿时大了。
还是马某。
最近这几天,只要物业打电话过来,十有八九就是因为这个租客。
杜某当时还在外面谈合作,手里的事情也没完全谈完,可物业那边一直催,他也只能跟合作方说了一声,先赶回去看看。
说实话,杜某当时心里已经有点烦了。
这个马某,自己究竟提醒了多少次?
之前物业第一次找他的时候,他就已经专门联系过马某。
“老弟,你喝酒我不管你,但是别老在外面喝,尤其晚上别影响别人休息。”
马某当时答应得特别痛快。
“行,哥,我知道了,以后不喝了。”
结果第二天照喝。
杜某又去说他。
马某还是那句话:“最后一次,喝完这点就回去。”
可所谓的“最后一次”,一次又一次。
物业的投诉也跟着一次又一次。
有时候是早上,有时候是中午,有时候到了晚上,甚至半夜还能看到马某坐在出租屋外喝酒。
杜某是真有点想不通。
一个大男人,怎么天天抱着酒瓶不撒手?
更让他头疼的是,马某不是安安静静坐在那里喝两口就算了,喝多以后还经常醉醺醺的。
周围住户看见了,自然有意见。
物业夹在中间也不好处理,最后只能一次次找到房东杜某。
所以这天接到电话后,杜某一路上心里都憋着火。
他甚至已经想好了,等见到马某,一定要把话说重一点。
等杜某后来赶到现场时,才发现马某的状态非常异常。
杜某这才真正慌了。
他立即报警,并拨打了120。
公开报道显示,事发当天15时许,马某在出租屋外走廊倒地,17时许杜某到达现场后拨打110和120;急救人员到场后,经急救无效确认马某已经死亡。
相关死亡医学证明记载,死亡原因“排除暴力打击”。
没想到,事情发生以后,马某的父母并没有就此罢休。
两位老人多次找到杜某,希望他能够赔偿一些钱。
第一次找上门的时候,杜某还耐着性子解释。
“我也理解你们心里难受,可这件事情跟我有什么关系?”
杜某说,马某不是突然在屋里发生意外,而是自己连续多天喝酒。他之前也不是没提醒过,物业投诉以后,他还专门去找过马某,让他不要总在公共区域喝酒。
更何况,马某是成年人,身边还有女友,自己一个房东总不能天天守着他。
可马某父母并不接受这个说法。
更让杜某心疼的是,自从事情发生以后,他这套房子的出租也受到了影响。
在杜某看来,好好的房子突然出了这种事情,别人一听这里发生过死亡事件,多少都会有所顾虑。
他甚至觉得,自己不仅没收到什么好处,反而平白摊上了一堆麻烦。
“房子现在都不好租了,以后卖也不知道好不好卖,我找谁说理去?”
杜某越说越激动。
“我自己的房子,我已经够倒霉了,现在还要让我赔钱?”
可马某父母仍然坚持要求赔偿。
双方几次沟通都没有结果。
最后,马某父母将杜某告上了法院,提出了209895.9元的赔偿请求。
杜某随后在法庭上明确表示,马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连续饮酒是他自己的选择。自己并没有强迫马某喝酒,也没有阻止别人救助。
相反,在发现马某出现异常后,他还拨打了110和120。
最终,法院没有支持马某家属的赔偿请求,认为杜某不存在相应主观过错,其行为与马某死亡之间也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