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了 很心寒,还出来宣传不丢人吗?
明明快递小哥无责,结果被诬告,然后整整一年陷入了官司之中,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都受到影响,各种司法部门介入、地方介入,最后仅仅是一个轻飘飘的“无罪”?
这简直就是在侮辱法律和社会道德体系。
老人诬告他人没责任?让整个司法体系和社会投入了巨量成本,没责任?
我国自古以来都有“诬告反坐”体系,这是维持正常社会秩序的基本操作,而现在诬告没任何成本,诬告成功了还能获利,那不就是鼓励诬告吗?从彭宇案到现在,出现多少起“诬告”案子了?有司在这事情上的纵容是有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