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齐胸高的绳子,夺走河南女子性命。
8月10日,河南驻马店,45岁的吴兰芝骑电动车带着十来岁的小儿子赶集回家。乡村公路不宽,两边是玉米地,娘俩买完东西,沿着道路往回走。
当时车辆正在下坡,速度大约二十来迈,并不算快。谁也没想到,前方竟横着一根粗尼龙绳,绳子离地差不多齐胸高,路边没有警示牌,也没有人看守。
吴兰芝没有发现这根绳子,电动车继续向前,绳子猛地勒住她的脖子,人随后从车上摔了下来。后座的孩子被吓得大哭,赶紧下车查看,发现母亲已经失去反应,脖子上留下明显勒痕。
一个十来岁的孩子,面对这样的场面能做什么?他只能慌忙打电话求助,又向附近村民喊人。救护车赶到后,吴兰芝被送往医院抢救,但最终还是没能活下来。
这场意外留下的,不只是一个家庭的悲痛,还有三个孩子的生活难题。
吴兰芝的丈夫几年前因病去世,大女儿刚上大学,二儿子还在读高中,小儿子刚上小学。家里的学费、生活费,主要靠她种地和打零工支撑。
人没了,收入来源也断了,三个孩子一下失去了父母照料。对家属来说,赔偿当然重要,可钱只能解决一部分现实困难,不能把母亲重新带回来。
事情发生后,家属开始寻找那根绳子的来历。到了9月13日,刑警已经介入调查,交通部门也表示,近期没有在这段道路安排施工。
家属则称,经过打听,附近一支施工队前段时间曾经干过活,可能拉过绳子拦路。
这根绳子到底是谁拉的?是施工队临时封路,还是附近个人为了拦车、晾晒或做其他事情私自设置?只要查清来源,后面的责任认定才有依据。
公共道路不是自家院子,不能想怎么拦就怎么拦。
施工现场哪怕只是短时间作业,也应当设置明显的隔离设施、警示标志,夜间还要有反光或照明提醒。
城市道路施工常见的围挡、锥桶和警示灯,看起来麻烦,实际就是给司机和行人留下反应时间。
乡村道路管理相对简单,车流量也可能不大,但这不代表可以降低安全标准。
尤其是下坡、弯道、玉米地边等视线受影响的地方,司机往往发现障碍物时已经来不及了。绳子、铁丝、钢管这些东西,在远处不容易看清,危险程度并不比路面坑洼低。
从法律上看,责任不能只看一句“没想到会出事”。如果调查确认绳子由施工队设置,施工队却没有封闭道路,也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导致车辆撞上绳子并造成人员死亡,就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公共道路上设置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受伤或死亡,行为人通常需要为自己的过错负责。
如果绳子是个人私自拉设,结果也不会因为“不是施工队”就自动免责。谁设置,谁管理,谁就应当考虑别人能不能看见,车辆能不能避开,发生危险后有没有及时拆除。
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不是一回事。造成死亡,并不意味着一定马上构成犯罪,警方还要调查设置绳子的时间、地点、目的、是否预见风险、有没有人提醒,以及行为和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如果有人明知这是车辆和行人通行的道路,仍在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拉起高绳,或者施工人员违反基本安全要求,导致严重后果,就可能面临刑事层面的追责,是否达到过失致人死亡等犯罪标准,要由调查和司法程序认定。
赔偿方面,通常会涉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未成年子女等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三个孩子还在求学,相关损失如何计算,还要结合当地标准、家庭情况和责任比例确定。
若后续查明存在多个责任主体,也可能根据各自过错分担责任。
有人可能会说,乡道上偶尔拉绳子,是为了挡施工车辆,或者为了临时看护路边作物,过去也没出过问题。
没出事不等于做法安全,一旦有人骑车经过,事故往往只在一瞬间发生。
对经常骑电动车的人来说,下坡时别只盯着前轮,弯道、树枝、玉米地和施工区域都要提前减速。看到前方有模糊横线,先停车确认,不要赌自己能冲过去。
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来说,临时拦路必须让别人看得见,更要让别人有机会停下来。
现在,家属还在等调查结果。一个具体的人拉起了一根绳子,最终却让一个家庭失去了母亲,这不是一句“意外”就能轻轻带过的事。
如果查清楚是施工队所为,责任该怎么追?如果是个人私自设置,又该承担什么后果?
答案最终要靠证据和法律给出,但有一点已经很明确,公共道路上的安全警示,不能省,也不能靠侥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