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一桩案子看完后背发凉!
43岁男子吕某,早在2019年就确诊艾滋病,一直在服药治疗,清清楚楚知道自己携带病毒,具备传染性。
可从2025年5月到8月,短短三个月,他先后嫖娼5次,嫖资总共才530元。
哪怕他做了防护,没有造成对方感染,法院依旧一审判决:犯传播性病罪,有期徒刑1年,罚金2000元 。
很多人不知道这个法律关键点:
传播性病罪,不需要真的把病毒传给别人!
只要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这类严重性病,还去卖淫嫖娼,就已经构成犯罪。一旦造成他人感染艾滋病,直接按故意伤害罪,认定为重伤,量刑会重得多 。
网友感慨:细思极恐。嫖娼本身违法,一旦中招,不只是自己受害,整个家庭都会被拖入深渊。家里另一半的心理阴影,不敢想象。
法律给了惩罚,但这件事也敲响警钟:不要触碰色情交易的红线。这种交易背后,藏着巨大的健康风险。
你觉得一年刑期轻了还是重了?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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