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 9 月 15 日报道,湖南怀化,女子开车把车辆停在校门口路边,下车送孩子入校。巡逻辅警发现占道违停,喊话要求车主挪车。坐在副驾、已经饮酒的丈夫自行坐到驾驶室挪车,被执勤人员查出醉驾,驾驶证被交管部门吊销。男子不服处罚,把交管支队与市政府告上法庭。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该案判决结果,法院驳回男子全部诉讼请求。
事情发生在 2025 年 12 月 18 日傍晚,男子王鹏(化名)的妻子驾驶皮卡车送孩子上学,临时把车停在校门口道路边,下车送孩子进校园。王鹏之前喝过酒,坐在副驾位置等候。巡逻辅警看到车辆占道影响通行,使用喇叭喊话,督促车主移车。
妻子还没有返回车上,王鹏听到喊话后,直接进入驾驶室挪车。他先后两次挪动车辆,累计行驶大约 100 米,全程耗时 8 分钟,挪车途中还接打电话,第一次挪车掉头之后,车辆依旧停在靠近道路中线的位置。执勤人员发现他神态异常,当即拦停车辆。经检测,王鹏血液乙醇含量达到 198.9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
交管部门最初以危险驾驶罪立案调查,后续检察院认定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决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交管部门依旧依法作出吊销王鹏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王鹏对此不认可,向当地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维持原有处罚。王鹏依旧不服,起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处罚决定与复议结果。
王鹏的诉讼理由是,自己是响应执勤人员挪车的指令,只是短距离临时挪车,并非主动上路开车,主观上没有违法的故意,不该受到吊销驾照的重罚。
法院审理后作出明确认定,辅警喊话督促挪车,目的是消除占道带来的交通阻碍,不等于允许当事人醉酒开车。王鹏清楚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他完全可以等待妻子回来,或是请求现场执勤人员帮忙挪车,并不是必须自己酒后驾车。他挪车期间多次掉头、反复占道停车,已经超出合理挪车范围,能够看出酒精影响了他对车辆的操控和路况判断,存在现实交通安全隐患。
法官特别说明,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相互独立。检察院不追究刑责,不等于可以免除交通行政违法责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即便不追究刑事责任,交管部门依旧可以依法吊销驾驶证。王鹏的行为把道路上不特定人员的生命安全置于风险之中,处罚体现法律对于醉驾行为零容忍。最终法院认定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驳回王鹏全部诉讼请求。
普法提示,醉驾认定看血液酒精含量,不看行驶距离长短。哪怕只是短途挪车,只要在公共道路上酒后驾车,就属于交通违法。遇到违停被催促挪车,如果车上人员饮酒,千万不要自行开车,可以等待驾驶人回来或者求助执勤人员帮忙处置,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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