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喊“收复”台湾了!9月8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正告世界:联大第2758号决议白纸黑字,台湾从政治、法律、程序上彻底解决了代表权问题。既然法理早已落定,用词就该跟上
这不是在咬文嚼字,更不是否定“收复台湾”这段历史,而是要分清两个不同的历史阶段:1945年,中国从日本侵略者手中收复台湾;今天要完成的,则是结束两岸长期政治对立,实现祖国完全统一。
两个词看起来只差一点,背后的法理逻辑却完全不同。
1895年,清政府因甲午战争失败,被迫签订《马关条约》,台湾及澎湖列岛遭日本侵占。1943年,中美英三国发表《开罗宣言》,明确日本窃取的台湾、澎湖列岛等领土应归还中国。
随后,《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的条件必须实施,日本投降时也承诺履行相关规定。
1945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因此,在谈这段历史时,“台湾光复”“收复台湾”完全准确,因为当时面对的是日本长达50年的殖民统治。
但1949年以后,台湾问题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它不再是中国从外国手中收回领土的问题,而是中国内战遗留的政治对立问题。两岸虽然长期没有统一,但台湾属于中国的历史和法理事实并没有因此改变。
这就像一家人因为历史原因分开生活,眼下需要解决的是团圆问题,而不是重新证明房产证究竟属于谁。把“完成统一”说成“从外国手里收复”,反而容易掉进某些人的话语陷阱,让人误以为两岸是两个国家之间的领土争端。
联大第2758号决议的意义正在这里。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通过第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同时驱逐蒋介石的代表。
这项决议解决的不是“谁代表大陆”,而是谁代表整个中国。中国在联合国只有一个席位,不存在大陆一个席位、台湾再来一个席位,更不存在所谓“两个中国”或者“一中一台”。
毛宁强调的“从政治、法律和程序上彻底解决”,说的正是包括台湾在内全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她并不是说两岸统一进程已经完成,而是在说明:台湾当局没有资格以一个“国家”的身份进入联合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有些人喜欢抓住决议正文没有直接出现“台湾”二字做文章,声称决议只处理了北京和台北谁坐中国席位的问题,与台湾地位无关。这种说法看似拿着放大镜研究文字,实际上却故意忽略了当年的问题只有一个:中国席位究竟由谁代表。
如果台湾当时被视为另一个国家,那应该讨论的是“接纳一个新会员”,而不是由谁代表中国。联合国最终保留了一个中国席位,并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唯一合法代表,本身就堵住了“双重代表”的制度空间。
第2758号决议也不是凭空创造中国对台湾的主权。台湾属于中国的事实,早在《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以及日本投降等战后安排中就已得到确认。
第2758号决议解决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全中国进入联合国的问题,两者前后衔接,不能故意拆开。
所以,今天更严谨的表述应当是“解决台湾问题”“推进祖国统一进程”或者“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这也是中国政府文件和正式外交表述长期使用的语言。
用词准确还有一层现实意义。
如果把台湾说成一个需要“收复”的外部对象,就容易让外部势力包装出所谓“国家对国家”的叙事;而“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明确告诉世界,这是一个国家内部尚未完成的统一问题,外国没有插手和裁判的资格。
当然,强调统一而不是收复,并不意味着可以对“台独”分裂活动掉以轻心。大陆始终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因为和平方式最符合两岸同胞共同利益。
但《反分裂国家法》也划出了清晰红线:绝不允许任何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在我看来,真正有底气的表达,不需要天天靠喊狠话证明立场,而是把历史讲明白,把法理讲准确,把统一的目的说清楚。
台湾同胞不是需要被征服的对象,更不是外部势力摆在棋盘上的筹码,而是共同推动国家统一、共享民族复兴成果的中国人。
“收复台湾”属于1945年的抗战胜利记忆,“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才是今天尚未完成的历史任务。该纪念的历史不能忘,该使用的准确表述也不能乱。否则词喊得挺响,反倒替别人递上了歪曲事实的话筒,那可就有点帮倒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