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要先把两层逻辑清清楚楚拆开,不能直接跟家庭亲子那套完全画等号,但里面确实存在一种相似的逻辑谬误:把“获益”直接等同于“彻底的人身依附、无条件全权支配”,混淆权利‑义务和人身所有权。先先说正常的现代社会的底层逻辑,再对比家庭那套“命都是我给你的”,看清谬误在哪。第一,现代社会交税、公民服从法律,是什么性质?国家提供公共产品:治安、道路、司法、教育基础设施、国防等等。公民纳税,这是一套双向的权利义务契约关系。简单讲就是:公民交税,换取公共服务;国家行使管理权,要依据既定的法律,权力本身是有边界的。服从,服从的是法律、制度,不是某一个个人随心所欲的指令。也并不是“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无条件全盘交出自己的意志”。公民拥有法定的人身自由、人格、财产权利。法律没有规定的事情,就是个人可以自主选择的空间。义务是法定的,不是无限的。第二,那你说的这套诡辩错在哪?
它的套路,和父母那句“你的命都是我给的”修辞手法一模一样:你从我这里得到好处 → 所以你的全部都归我,你必须无条件听我的,没有自己的意志。家庭版本:我生你养你→你的命、你的东西、你的人生我说了算。社会这套歪理版本:国家给你阳光给你吃喝生存条件→你就该无条件服从,叫干啥就干啥。它刻意干了一件事:把双向的权利义务,偷换成了单方面的所有权关系。关键点来了:亲子和国家,又有本质区别,不能完全等同。
父母生育孩子,孩子来到世间是被动的;而现代公民制度,是一套社会性的契约,管理的是社会秩序。
父母对子女,有天然的养育监护责任;政府的职责,是依照法律维护公共秩序,并不是“施舍吃喝养活每一个人”。
普通人,是靠自己劳动去换取收入养活自己,并不是等着政府发放口粮养活。太阳,阳光大自然更是天然存在,不属于政府的恩惠。这套话术最擅长混淆两件东西:
正当义务 VS 无条件人身支配。依法纳税、遵守法律,这是公民正当义务;但是推演成“既然你活在这片土地,就应当放弃个人意志,政府让干什么就干什么”,这一步就是逻辑跳跃,直接滑向人身依附,这是不对的。放到家庭里也是同一个区分:子女感恩父母的养育,孝敬、体谅父母,这是正当伦理义务;但是从“我养育了你”直接跳到“你的一切我说了算,你的物品、婚恋、人生全都由我掌控”,同样是把义务偷换成了所有权,越界就从这里产生。总结一句最直白的:无论是家庭,还是社会层面。
承担应尽的义务,完全不等于把人格、自主权全部交出去。义务是有边界的,而人格主权是属于个体本身的。
正当的责任该承担,但是绝不推导出来“我整个人归别人随意支配”这个结论。那是诡辩,不是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