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雯婕又告曾舜曦了。5年了。
当年签下合约时,他才17岁。后来从歌手转去拍戏,作品给公司带来收入,自己的分成却迟迟没有落袋。2021年的判决,把解约和收益分成说得很明白:合同解除,公司应付1500万元,旧案不是还在“讨论”,而是已经有了生效裁判。
最让人难受的地方,不是又出现一场官司,而是判决和现实之间,隔着一段很长的路。
还有八百七十多万元没有执行到位,新的开庭公告又来了。纸面上,一场是旧账,一场是新案;落到当事人身上,却像同一扇门,推开一次,又关上一次。
新案的案由是“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和此前的解约、分成纠纷,并不是同一个问题。能不能成立,要看具体行为、证据和因果关系,不能因为旧案公司败诉,就认定新案一定败;也不能因为公司再次起诉,就直接认定对方是在报复。
法庭审的是证据,不是谁在网上的声音更大。
可另一件事,也不能被新案盖过去:生效判决,该履行还是要履行。公司如果认为存在新的损失,可以依法主张;曾舜曦如果已经胜诉,也有权要求判决真正兑现。两件事并不冲突,新的诉求能不能成立,旧的义务什么时候履行,都该一件一件算清。
很多年轻人签约时,看到的是舞台、灯光和出道机会,哪会想到多年后的分账、解约、证据留存和强制执行。等到关系走到尽头,才发现最难说清的,往往不是“有没有努力”,而是合同里的每个数字、每次沟通、每笔收入,能不能留下完整证据。
所以这件事最值得看的,不是谁输得难谁赢得漂亮,而是生效判决能不能被认真执行,新的诉求能不能被公平审理。
娱乐行业需要合作,也需要边界。年轻人需要机会,更需要一份看得懂、拿得到、能兑现的合同。
签约,不该等于把青春交出去。资源方有资源方的责任,年轻艺人也该有保护自己的意识。官司可以一场一场打,时间却不会倒退。
对于17岁的人来说,七年太长了;对于一纸已经生效的判决来说,迟迟不到账的钱,也太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