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就任性?四川宜宾,一镇干部发现烧烤店老板娘长的有韵味,借口加了老板娘的联系方式,经常线上撩 暧昧。两人熟悉之后,男子竟趁着老板娘醉酒,强行把她推到店内厕所准备搞一下。事发后,老板娘并没有报警,还是其丈夫发现了两人的聊天记录,将男子约出来后,把人扭送到派出所报案。可公安机关以“无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女子不服,随之申请复议。
女子林某是一家烧烤店的老板娘,经营烧烤店已经很长时间了,在当地也颇有口碑,每天的客流量很大。
6月26日这一天,男子杰某来到店里吃饭,在吃饭期间杰某感觉林某长得很有韵味,非常符合自己的审美要求,于是便借着订餐的理由添加了林某的联系方式。
林某得知杰某是镇里的一名干部之后,既紧张又兴奋。如果能和对方维持好关系,以后店里的生意肯定会更加火爆。
在添加完联系方式之后,两个人在私下还经常聊天,林某的性格本来就外向,一来二去就和杰某混熟了。
6月28日晚上,也就是两个人认识的第2天。林某和朋友在自家烧烤店里聚餐喝酒。林某想着不如利用这个机会加深和杰某的感情,于是也邀请了杰某过来一起。
一行人一直喝到了凌晨,林某也喝得醉醺醺的,期间他打算去店里上厕所,却不知道杰某紧跟着进来了。
杰某一把将林某推进了厕所,反锁房门,控制住林某的双手,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
事情发生之后,林某顾及到烧烤店的生意以及个人的名声,没有选择报警,也没有告诉自己的丈夫。
等到第2天的时候,林某的丈夫发现林某还在睡觉,感觉到有些不对劲,于是便打开了林某的手机。发现了杰某发给妻子的暧昧消息。
意识到两个人可能有情况,林某的丈夫继续冒充林某和杰某继续聊天,并以林某的名义约杰某出来见面。
杰某没有起疑心如约赴约,林某的丈夫当场将其控制住并送到派出所报案。
可警方却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出具不予立案的通知书。
对于这个结果,林某以及他的家属完全无法接受。
自从遭遇侵犯之后,林某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和丈夫的感情也产生了隔阂。在此期间甚至还出现了割腕轻生的举动,多亏朋友及时送医抢救。
为了给自己讨一个说法,林某申请复议,却依旧没有结果。
直到9月7日,当地公安机关出具了刑事复核决定书,直接撤销了县公安机关的刑事复议决定。林某也终于看到了案件继续推进的希望。
在此期间有记者联系到杰某核实情况,可对方全盘否认了指控,称整件事情可能存在误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林某的指控事实清楚的话,带杰某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不过林某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厕所这种密闭空间发生的侵害,取证存在一定的困难。
而林某在案发之后也没有立刻报警,这也给证据固定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而杰某作为公职人员,一言一行都要守规矩,却凭借身份的特殊性,与林某玩暧昧。哪怕没有犯罪的事实,这种行为也并不妥当。
目前该案件还在调查当中,并不能提前给案件下结论。在法律上讲究的是疑罪从无所有的指控都要有完整的证据链支撑。
对此你怎么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