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血汗钱!”陕西渭南,女子等4名农妇从河北老家来到当地,给一大棚主打工,主要负责西瓜打杈等农活。谁知,辛苦干了44天后,眼看着完工了,大棚主突然翻脸,一分钱工资不给,还说他们偷懒摸鱼,干活不规范,害得西瓜严重减产,向她们赔偿20万。女子4人委屈极了:活干的不好,早干啥了?干完活鸡蛋里挑骨头,明摆着耍老赖,欺负人呢吗?双方争执不下,女子4人果断报警。没想到,警方以民事纠纷为由,不予立案。4人又找来相关部门介入调解,但大棚主死猪不怕开水烫,坚决拒绝调解。最后,除女子以外的3人,怕被讹,签下了放弃工资,放弃调解的协议。只有女子的丈夫跑过来替她撑腰,坚决维权到底。
今年4月19日,苏某等4名农妇经中介介绍,从河北老家来到当地,给一大棚夫妻打工,主要负责西瓜打杈,修枝等农活。
双方提前说约定好工资,按计件结算,包吃包住包路费。
4人起早贪黑,不敢偷懒和懈怠,一干就是44天。
6月2日,终于完工,4人合计工资24000多元,苏某4人就等着拿钱回家,好好歇一歇。
谁料,大棚主肖某和王某突然翻脸,反咬一口,说她们干活偷家耍滑,操作不规范,导致14亩西瓜地秧苗疯长,挂果稀少,直接造成20多万左右的损失,坑人不浅!
还撂下狠话:想要工资?门都没有!不让你们赔偿,就算便宜你们了。
苏某4人气愤不已:如果我们活没干好,你们完全可以中途提出来,或者辞退我们,我们也认了,可整整44天时间里,你们啥也没说,等活全部干完,鸡蛋里挑骨头了,这不就是明摆着故意找茬,赖着工钱不给吗?
她们试图和肖某夫妻据理力争,可夫妻俩态度强硬,死活不肯结算工钱,耍赖到底。
一气之下,4人果断报了警。没想到,警方以民事纠纷为由,拒绝介入处理。
无奈之下,她们又跑劳动监察,对方表示私人雇佣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管不了。
实走投无路了,她们只能找到镇政府调解。
镇政府工作人员根据记工单,核算工资确实是24000多元,多次出面帮她们调解。
可肖某夫妻油盐不进,不接受调解,还放狠话,她们敢起诉,自己就反诉索赔20万损失!
苏某4人常年在家务农,老实本分,胆子小,又不懂法律,一听要倒赔20多万,怕了。
在调解现场,除苏某以外的3人怕被讹上,签下了放弃工资、放弃调解的协议,等于白白干了44天活,一分钱不要,自认倒霉。
苏某的丈夫苏先生听说后,跑过来替妻子撑腰,坚决不同意签字:凭什么老实人辛苦干活,还要被人拿捏,被人恐吓,干吃亏!
为了讨回公道,6月9日,苏先生跑遍了相关部门,但始终无法解决。
苏先生咽不下这口气,最后,找来记者维权。
记者见到了大棚主王某,对方一口咬定,不是他们夫妻赖工资不给,是工人操作不当,消极怠工,把十几亩西瓜地基本搞废,害她们损失20多万。
镇政府工作人员透露,减产情况属实,但也指出农作物收成受天气等自然因素影响,不能全归咎到工人头上。
同时,无奈的表示,政府也无法强制私人雇主付款,建议苏先生走法律途径维权。
《民法典》第1192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提供劳务一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才需要承担赔偿。
本案肖某夫妻主张苏某4人因操作不当造成20万损失,需要拿出充分证据证明,不能仅凭减产就拒付24000元劳务费,拖欠工钱没有法律依据。
苏某4人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权,不能让自己的血汗钱付诸东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