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平度市检察院遇到了另类的阅卷困境】
年初介入的的平度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经过三次延长侦查期限,9月4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我分别于9月4日、9月7日、9月10日三次联系案管中心和承办检察官,答复我电子卷还不能复制,我提出可以查阅拍照纸质卷,哪怕不全。检察官答应给催促一下电子卷的上传事宜。
今天来到平度检察院,结果还是不行,工作人员一开始说电子卷需要检察官核对是否齐全,才能给我复制,另一位工作人员又说这是最高检核准追诉的案件,很特殊,公安只移送来文书卷和起诉意见书,纸质卷宗在青岛市检察院。后来一位身着制服的检察官,说一会儿承办检察官会下来解释。
承办检察官下来后的说法是,经过核对电子卷和纸质卷,发现电子卷缺失很多内容,顺序也不对,就把卷宗让公安拿回去重新扫描了。并保证让公安下周一二扫描好,我可以到时网上申请阅卷。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刑事案件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辩护律师就可以阅卷,电子卷本来是为了方便律师阅卷的,在这个案件里却恰恰阻碍了律师及时阅卷,可能要等到移送审查起诉十天后才能阅卷。 平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