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女子相亲,她觉得相亲就应该坦诚相待,所以她没有隐瞒她的过去。她和相亲对象坦白了她跟别人同居过2次,她们家彩礼要28万。
相亲男子脑袋懵圈了,觉得女子没有结婚就与别人同居,让他接受不了。女子看到男子迟迟不说话就立马补充道,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谁没有谈过一两段感情呢?让男子大方点,她虽然同居过,但没有生过小孩,也没有登记,所以她也算未婚未育,大闺女一个,娶到赚到了。
男子思考了一下,他不否认女子的说法,但他就是接受不了女子跟别人未婚先同居,觉得这和三婚没有区别。他可以接受女子谈过恋爱,也不介意女子不是处女,但是同居他就接受不了,所以他转身离开。
女子想挽留男子,男男子没有给机会,女子只好作罢,但心气不服,觉得男子会后悔的,现在的女人谁不谈过几个男人,如果男子接受不了就等着打光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