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因批量解约应届生事件发布处罚,免职的早在2025年4月就已卸任董事,公司年报和港股招股书从未出现该岗位,引发“找离任者背锅”的质疑。一、被免职者早已换届离任公开信息矛盾:星宇股份2025年年报显示,被免职的已于2025年4月因董事会换届离任董事,当年从公司取得税前薪酬54万元;2026年港股招股书未将其列入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名单,两份材料均无“人力资源总监”任职记录。在任身份是党委书记:俞志明现年61岁,曾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6年6月仍以“”身份出席公益活动,但不掌握其实际负责人力资源工作的公开证据。二、岗位本身曾遭“查无此岗”质疑职级体系未设总监:星宇股份官网公示的管理序列为“初级者—班长/组长—主任—部长—副总”,未出现“总监”层级;多名在职、离职员工向媒体证实内部无此称谓,人力资源部由副总经理李树军分管。公司回应前后反复:9月3日投资者关系部门称“总监级别比部长高,相关人员已停职,不方便透露是谁”;9月7日处罚文件直接点名俞志明并免职,随后又向媒体解释“人力资源总监岗位2016年起就有,只是未对外披露”,逻辑难以自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