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三个月,我站在37平米的朝北小屋里,给他打最后一通电话,说要把房子还回去,随时配合过户。电话那头沉默几秒,他只说不用,家里不缺这套房,留着当个保障。挂了电话,窗台上那盆绿萝的藤蔓垂下来,快拖到地板,像一道软乎乎的绿帘子。
这房子是他大三那年全款买的,房产证直接写了我的名字。
当时我捶他后背说太疯,他笑着说以后吵架了你有地方躲,底气足。那时候我们挤在这小屋里吃泡面,连朝北的风都裹着甜。后来他家生意越做越大,他越来越忙,连说话都变得客气简短,像在交代工作。毕业聚会他迟到两小时,全程对着电话处理事务,我们之间的话越来越少,最后在学校后门的奶茶店,他说父亲安排他出国读MBA,让我要么跟着去要么等他回来。我盯着他手背上戒指磨出的印子,说我不等。
分手是我提的,他平静点头,像早就等着这句话。亲戚都劝我房子是应得的,我却总觉得攥着它像攥着一段没处安放的旧时光,想还回去才能干干净净翻篇,可他偏不肯收。
那天我蹲在墙角擦灰,指尖抠出一枚生锈的回形针,别着2014年的《星际穿越》票根,背面是他歪歪扭扭的字:跟她看的第三部电影。我没哭,把票根夹进他落下的《百年孤独》,放到书架最顶层。
后来我把房子租给一对刚毕业的小情侣,两个人牵着手站在窗边,笑着说朝北也挺好,夏天凉快。我站在门口忽然晃了神,像看见二十岁的他正回头冲我笑。租金我单独存进一张卡里,一分没动。我不知道这笔钱最后会用来做什么,也许哪天他真的遇到难处,我能递回去;也许就一直存着,等老了捐掉。
我说过不等,但我也没走远。这间37平米的朝北小屋,没装下后来的我们,却替我们留住了二十岁那年,没被现实磨碎的真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