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能向违法行为让步!2023年,广东一名男子深夜翻墙闯进独栋别墅打算行窃,结果被院里养的两条狼狗咬死。死者家属不服气,找别墅主人索赔66万。主人家出于怜悯给了4万补偿。没想到家属不依不饶,坚持认为人死在对方院子里就得大额赔钱,就把主人告上法院,法院最后这样判。
信源:襄汾县丁陶社会服务中心官方账号 小偷入室盗窃被狗咬死,家属索赔66万!广州法院硬核判决:不赔!
一个惯偷半夜翻进广州某别墅院子,先拿拌了农药的火腿肠把看门狼狗毒晕。
再爬墙进去偷东西,结果狗没毒死,醒过来把他咬得浑身是血,当场毙命。
家属不但不认错,反而把屋主告上法庭,张口要66万赔偿。
屋主一开始心软给了4万,家属嫌少,非要大钱。
法院两审下来,判屋主一分不用赔。
这事儿搁在十年前,多半是和稀泥结局。
死者为大,屋主哪怕没过错,也得掏几万块买平安。
可这次广州的法院没按老剧本走,判得干干净净。
偷东西的人叫连某,有多次盗窃前科,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不止一回。
那天夜里他溜达到一片高端别墅区,挑中一栋独栋的院子。
他趴在墙头看了一圈,发现院里拴着两条狼狗,知道这关不过去,就跑出去买了农药,拌进火腿肠里,隔着墙扔进院子。
两条狗吃了没多久倒地不动,连某以为得手了,翻墙进院准备开锁入户。
邪门的是那两条狼狗只是晕了,没死。
连某刚落地,狗醒了,冲上来就咬。
院子是高墙围死的,连某想跑没处跑,被两条狼狗缠着撕咬,浑身多处创伤,血喷了一地,等邻居听见动静报警,人已经断气了。
警方调了监控,看了现场,连某毒狗的火腿肠包装、翻墙的脚印、院里的血迹,全对得上。
这就是一场自导自演的盗窃,死因是自己作出来的。
连某家属不这么看。
他们绕过连某的前科、毒狗、翻墙这些事实,只抓一个点,人死在赵某院子里,是赵某的狗咬死的,赵某就得赔。
66万里头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赵某刚开始还顾及一条命没了,主动提出给4万块人道补偿,算买个安心。
家属直接拒了,说4万打发要饭的呢,坚持走诉讼。
一审法院把案子扒得底朝天。
赵某养的两条狼狗全程在自家封闭式院墙内,没去过公共区域,饲养手续合规,日常拴养喂食没疏忽。
连某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主动买农药、毒犬、翻墙、非法入户,每一步都是自己选的。
民法典里动物致害的无过错责任,前提是受害方无主观过错,连某这属于故意违法在先,饲养人免责。
一审判决,驳回连某家属全部诉求,赵某不用赔一分钱。
家属上诉,二审翻了一遍证据,维持原判。
赵某之前愿给的那4万,是私人善意,不是法定义务,法院不强制。
这案子还有个细节很多人没注意。
连某虽然没偷到东西,但他翻墙入户这一步,已经构成入户盗窃的既遂要件,毒狗属于故意毁坏财物,按金额够追刑责了。
人死了,刑责免了,但行为定性没变,他不是什么受害者,是正在实施犯罪的嫌疑人。
赵某那两天也不好过。
院子里的血迹洗了三遍,两条狗被警方暂扣做物证,后来鉴定完归还。
他没换别墅,也没把狗处理掉,只是把院墙加高了一截,门口装了监控。
邻居说他照常上下班,没跟人聊过这事儿。
我觉得连某家属那66万要得荒唐。
我认为一个人自己毒狗翻墙去偷东西,被狗咬死,这账算不到屋主头上。
在我看来,法院这次硬气,不是冷血,是把规矩立回来了,守法的人不该为违法者的死买单。

